我在新北市 檢舉七千件以上
五年了
我都留我的手機號碼來檢舉
天天手機 24 小時不關機
我都在等 怪電話
測試我的手機有沒有被流出去
結果我等到花兒都謝了,沒有人想打給我耶!
全台灣至少有 15萬人在檢舉
違規者為何只有打給你?
一個20元停車費都不捨得繳的人
打給我的手機 要花幾百元,真是神邏輯!
打來,我一定講話很慢.........很慢.............很慢
浪........費..........你......的.......電.....話........費.......
哈哈哈
警察不會將檢舉者的資料給違規者,
有的話我早就收到!
PS 有一位新北市檢舉5萬件的善心人,也從來沒接到任何怪電話呀!
為何就只打給你?
一個小路人 wrote:
警告檢舉的千萬不要留假資料
留假資料可是會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以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二條併罰)(恕刪)
交通部都頒布了,不具名檢舉只要違規屬實,警察還是開單,網站寫得清清楚楚阿

桃園檢舉網站
例如:
1.連絡電話:留公司總機,或是留很少在用的手機門號。要騷擾你也不得其門而入。
2.聯絡地址:直接填寫Email、留公司地址或任何可能找得到你的非住家地址都可以。
3.姓名:試過王先生,也可以受理。(但我真的姓王,非亂填)
4.身分證:新北市要填身分證字號,這個我就不敢亂填,怕有冒用或偽造之嫌。
真的害怕的話,就用EMAIL或市長信箱投書,不需要填身分證字號。
照以上的填法,不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疑慮,但會不會被退件,就要實際試試看了。
我平常還是都填完整資料的,但手機是填少用的號碼。
另外,的確有人被檢舉到受不了,靠關係去調監視器出來"抓兇手"的 (真是作賊喊抓賊的時代><)
如果怕被"肉搜",檢舉的照片/影片,最好不要出現:
1. 前後其他車輛的車牌(調監視器出來,就可推測出你是哪一台)
2. 搖頭娃娃車內擺飾等等
3. 擋風玻璃下停車證,上有車牌,或是"暫停一下,如須移車請撥xxxxxxx",等個資。
4. 影片內不要有聲音,影片內容前後不要附太長,以免被了解行蹤。
5. 避免在人車稀少時拍攝
會擔心的話,這些小細節可以參考一下,希望不要因為這類偶發事件而不敢檢舉。
(你會因為出門可能跌倒就不出門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