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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交通違規被洩露個資的問題

這種敗壞警紀的內鬼應該要揪出來,還給其他正義警察一個公道

一顆老鼠屎壞了所有警察辛苦努力的成果
有另一種可能,車牌被監視器排拍到,請認識的警察進系統查,每個警察登入系統查資料都是有記錄的。
督察室不一定會理你,類似事情我也發生過,請督察室跟資訊中心看一下最近有誰查過我的個資,怎麼講都不肯,說了一堆理由。
督察室只丟下一句話,這是你們交通組自己搞出來的自己想辦法解決。

警告檢舉的千萬不要留假資料

留假資料可是會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以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二條併罰)

現在的智慧型手機都可以安裝 錄音APP...

如果有錄到恐嚇的對話...

記得放上網路來...

屆時良民們肯定會幫忙~~~


如果只有文字敘述...

那就等同於真假難辨...

愛莫能助了~~~~

我在新北市 檢舉七千件以上

五年了

我都留我的手機號碼來檢舉

天天手機 24 小時不關機

我都在等 怪電話

測試我的手機有沒有被流出去

結果我等到花兒都謝了,沒有人想打給我耶!


全台灣至少有 15萬人在檢舉
違規者為何只有打給你?

一個20元停車費都不捨得繳的人

打給我的手機 要花幾百元,真是神邏輯!

打來,我一定講話很慢.........很慢.............很慢
浪........費..........你......的.......電.....話........費.......

哈哈哈
警察不會將檢舉者的資料給違規者,

有的話我早就收到!

PS 有一位新北市檢舉5萬件的善心人,也從來沒接到任何怪電話呀!

為何就只打給你?
一個小路人 wrote:
警告檢舉的千萬不要留假資料

留假資料可是會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以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二條併罰)(恕刪)


交通部都頒布了,不具名檢舉只要違規屬實,警察還是開單,網站寫得清清楚楚阿







桃園檢舉網站
檢舉時填資料時不能做假,有違法之虞,但是如果害怕,也不用填得太"完整"~
例如:

1.連絡電話:留公司總機,或是留很少在用的手機門號。要騷擾你也不得其門而入。
2.聯絡地址:直接填寫Email、留公司地址或任何可能找得到你的非住家地址都可以。
3.姓名:試過王先生,也可以受理。(但我真的姓王,非亂填)
4.身分證:新北市要填身分證字號,這個我就不敢亂填,怕有冒用或偽造之嫌。
真的害怕的話,就用EMAIL或市長信箱投書,不需要填身分證字號。

照以上的填法,不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疑慮,但會不會被退件,就要實際試試看了。
我平常還是都填完整資料的,但手機是填少用的號碼。


另外,的確有人被檢舉到受不了,靠關係去調監視器出來"抓兇手"的 (真是作賊喊抓賊的時代><)
如果怕被"肉搜",檢舉的照片/影片,最好不要出現:

1. 前後其他車輛的車牌(調監視器出來,就可推測出你是哪一台)
2. 搖頭娃娃車內擺飾等等
3. 擋風玻璃下停車證,上有車牌,或是"暫停一下,如須移車請撥xxxxxxx",等個資。
4. 影片內不要有聲音,影片內容前後不要附太長,以免被了解行蹤。
5. 避免在人車稀少時拍攝


會擔心的話,這些小細節可以參考一下,希望不要因為這類偶發事件而不敢檢舉。
(你會因為出門可能跌倒就不出門嗎?)
或許您陳述的是事實,但您的文章標題跟您的文章內容表達明顯有差異,您的內容闡述是支持違規就該受罰,也替你朋友檢舉違規卻收到莫名電話打抱不平,不過您文章標題卻有"明顯警告想要檢舉違規的人最好不要亂來"的意味,不好意思我敘述得有點直,如您也覺得像您文中提到的違規處理相關單位應保護檢舉者怎能有洩漏個資的行為出現,文章標題是否更改一下會比較好?

總之,這種事只要當事者與記者相互配合,要查出來是哪個單位處理出問題其實不難,現在有的記者還蠻會挖的,期待這件事的相關單位人事能有上新聞被全國人民公幹的一天。

lhh123 wrote:
交通部都頒布了,不具名檢舉只要違規屬實,警察還是開單,網站寫得清清楚楚阿


違規屬實不論檢舉者是否留假資料,都可以開罰

但不代表警察不能追究留假資料的人

到最後違規者罰3000,做假資料坐牢3年併科罰金30萬,看誰比較划算
xyzsaeba wrote:
或許您陳述的是事實...(恕刪)


謝謝提醒 當時發文未想太多
所以標題下的有點怪
若造成誤解 還請見諒

因為我自己也是有檢舉違規
從去年七月開始到現在 已檢舉6百多件
是未有此情況發生
不過我同事跟我說的時候
是有嚇一跳
若資料真的外洩
那對檢舉人的安全 是真的很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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