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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被滑板撞到的肇責


billion wrote:
但因曾經看到有人因為後面按喇叭摔車...(恕刪)


這點的確很令人討厭
有次有位丫伯騎車不斷的在我前面右飄右移,當他有一次左移後突然減速想要左轉(沒打方向燈)
我受不了了,立馬短按了兩下喇叭,他真的嚇了一跳,車子飄了一下後左轉,好在他沒跌倒...

在巷弄中遇到這類的情形,我選擇不按喇叭在後面慢慢地跟
如果是機車,等他靠邊左方夠寬時我才敢通過
如果是行人,通常是等對向來的行人告訴他後面有車,我才能通過

billion wrote:
8/26 更新:今...(恕刪)

干嘛那麼認真說笑說笑不好?
國外登山失足要付高額救援費,國內登山失足有國賠。
忠吉都身教……要錢沒要人在;花錢有賠錢沒有。
30樓 說的最中肯 保險公司只想少賠 才不管你的立場
yanyu_911 wrote:
對方受傷等於吃了無...(恕刪)

其實主要就是我和對方談過,對方堅持暫時不和解,要等醫生說的觀察4~6個月再決定進行和解事宜,這真的讓人困擾。

不過後來我針對關於"於道路任意嬉戲"這判定去查找,得到一個"絕對路權"的答案,依照這概念滑板不是車,等同於行人,所以初判上寫對方交通工具為"行人",行人走在馬路中央,這是否就有差異了?
在來我後來查到照則判定中,同方向不同車道:行者優先、變換車道,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優先,對方滑板是忽然變換到對向,撞到我右後門和右後輪,,看來應該是佔肇事主因。

話說這句"外注意車前狀況"真的是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只能說真的無妄之災阿!!
建議樓主
1.對方傷還沒好 不想和解 是人之常情 不用太著急
2.對方受傷這段期間 還是要買些水果 最好有里長陪同 去探望幾次 將來即使到法庭 你也有和解的誠意 對你的判決比較有利 法官看多了 說不一定還認為傷者獅子大開口 一定要展現和解的誠意
billion wrote:
前面有提過有影片佐證。
對方原本再又側車道,忽然由右方跨越黃虛線到左車道,滑板衝到我後輪被捲入,這是路口攝影機照到的。
這樣我還會有70%~100%肇責?

其實我也想快點和解,但對方媽媽說他兒子受傷,醫生說要觀察幾個月,所以暫時不想和解,看起來應該是準備獅子大開口了。

你當然是0肇責啊

對方是從你右後衝撞過來

是要怎樣構成【未注意車前狀況】???

影片就是無罪證據



PS:喇叭該按還是要按 只要沒違規 對方嚇到跌倒是他家的事
常常聽到油電車主說享受車子的寧靜
所以開油電車真的更要注意周遭動態
1.滑板插到你的右後輪下,但是初判表上寫著你未注意車前狀況。感覺就是亂寫一通的初判表。
但是,初判表已經亂寫寫好擺在桌上了,再去執著他的內容對錯已經沒有意義。
billion wrote:
其實我也想快點和解,但對方媽媽說他兒子受傷,醫生說要觀察幾個月,所以暫時不想和解,看起來應該是準備獅子大開口了。
2.既然對方要觀察幾個月再決定是否和解,樓主剛好去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但是,請錄音證明是對方暫時不想和解,而不是樓主遲遲不肯跟對方和解。
3.千萬不要認為保險公司跟你是同一國的。在保險公司眼中他只關心兩件事:一,我要幫我的客戶賠多少?二,能少賠一點嗎?保險公司要你不要跟對方私下談...將來上了法庭,法官不會因為保險公司不聞不問判他多賠一點,但是可能因為你不聞不問判你重一點(兩個月變三個月)
4.肇事責任鑑定下來,就算樓主是0肇責,對方還是有可能會提告,目前沒看過有傷者看到自己100%肇責就摸摸鼻子回家的...樓主就算拿到0肇責,還是要跟對方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施壓,以和解為最優先。畢竟,你不知道自己上輩子有沒有燒好香,會遇到神龍法官還是恐龍法官...
5.個人覺得喇叭該用的時候還是要用,但是以單發為標準。試想:被單一發喇叭聲嚇到摔倒的用路人,當下一定是心不在焉;是要賭他被喇叭聲嚇到?還是要賭他突然變換車道被撞個正著?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路這麼小還有雙向道是什麼概念?思考過後再留也不遲
5_2_0 wrote:
不隨便按喇叭怕遇到壞...(恕刪)
billion wrote:
其實主要就是我和對方談過,對方堅持暫時不和解,要等醫生說的觀察4~6個月再決定進行和解事宜,這真的讓人困擾。


過失傷害告訴在6個月內提出都有效。

看完整棟樓,覺得想提醒一下開版大,小心對方在6個月期限到期前搞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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