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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按個喇叭都要被打嗎?

的確是滿誇張的
拿球棒威嚇他人這種
真的也只能報警吧
隨便出去好像滿危險的

在台灣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去看看 車上放板手.球棒.鐵條.木棍........等 的駕駛有多少.

很多的. 都是準備輸贏的.


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森元 wrote:
真是有夠不爽的,已經...(恕刪)


樓主車上 沒有準備防身武器嗎?
沒辦法 台灣有太多畜牲了 自己作錯事 還要找人麻煩.

話說每天 在外開貨車的 職業駕駛 可能遇到的機會更多吧?
他們 很需要在車上 放一些武器防身.真辛苦啊!!

teamcdpc wrote:
在台灣傷害罪是告訴...(恕刪)


還是多少要準備一下才行,這是自保,不是刻意要傷人,要知道萬一被人打死,用什麼傷害罪罰他又如何呢?

㊣阿智㊣ wrote:
樓主車上 沒有準備...(恕刪)


現在車上有放一隻鐵竿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森元 wrote:
還是多少要準備一下...(恕刪)



準備 一尊媽祖金身

如果對方 拿棒球棒下來

直接把 媽祖金身 請下車 擋駕 !


teamcdpc wrote: 準備 一尊媽祖金身 如果對方 ...(恕刪)


妙招
要注意法律是站在誰那邊哦!有許多法律條文並不見得站在被害者那邊的哦!有興趣
可以去翻翻法律方面的書籍.
您第二種狀況,前車整理後行李箱的
搖下車窗講一下就好了,沒必要按喇叭
平時行車能忍則忍,能讓則讓
沒A到就算了,轉個念事情就過了
就算A到了也不用太生氣,報警處理就好
我每天開110km,如果我要計較的話,我可能早就腦中風了吧

要帶球棒,請用球棒袋裝好,不然算是攜帶凶器喔

cwh0128 wrote:
您第二種狀況,前車...(恕刪)


搖車窗講也可能會別人故意挑釁,我覺得有些人就是很容易不爽,就是認為別人就是故意找他麻煩,遇到這種人講什麼他都聽不進去。
我很少按喇叭 (有些人是習慣性地甚麼都要按一下 )
但我遇到很誇張的我一定會按喇叭示警
太誇張的我可能還會情緒性按久一點
但我從沒遇到攔我車的

可能我車看起來是改過的 隔熱紙貼黑的 喇叭改高低音的
出來混不要讓人一眼就被人看破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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