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otu wrote:
看起來還真是個假車...(恕刪)
真的 就是那個加速 讓整個事件更嚴重

當然不能說BMW有錯 只是如果不踩油門 徐行過路口 傷害會降低很多
不過都是事後諸葛就是了 說不定他平常過路口都超慢
難得那天補了一下油門結果就

กิิิิิิิิิิิิิิิิิิิิ ก้้้้้้้้้้้้้้้้้้้้ ก็็็็็็็็็็็็็็็็็็็็
但相距目視不到2公尺
記得按以前法院見解
視同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
,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從靜止到穿越
BMW駕駛根本無法即時反應
況且可以主張信賴行人依法按號誌遵行
或許有滿大機會可以全身而退
但民事賠償恐無法豁免
xiung wrote:
很好奇VOLVO的自動煞停功能 遇到這種情形有沒有辦法反應(恕刪)
如果時速50以下可以有機會完全煞死...
Volvo City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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