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認同有些人說,我們檢舉別人,自已就不會違規的問題我們也會違規,也歡迎別人檢舉我們但不代表我們會違規,就沒有資格檢舉別人那下次你違規被員警開單時,你跟員警講看看員警是不是沒有違規過,憑什麼開人家單人家員警開單是依法行事,我們也是依照政府開放給我們的權利做檢舉總知一句話,怕收罰單就不要違規,不要收罰單才在那理由一堆沒人拿著槍叫你違規你不做檢舉,不代表別人不可以檢舉你也可以加入檢舉的行列,總比有些人要交通好,是用口號,用喊的,用鍵盤打的
怎麼看都不叫「一罪多罰」...你開心 我開心 大家也都很開心 吳小胖1229 wrote:我不太認同有些人說,...(恕刪) 有些神邏輯,無法理解的就像有些人的自拍照,只要有人說不好看下面就會有人回:「你是多好看?你有資格批評嗎?」顆顆,神邏輯
這就是台灣常見的一種心態"你不給我玩,你也不可以玩!"要檢舉我,你就都不可以違規,不然你沒資格檢舉我!指責完檢舉達人後,轉頭繼續違規。檢舉達人:「反正罰單是你繳又不是我繳,你就繼續罵、繼續違規、繼續繳!」
檢舉違規就是破壞和氣某些人的神邏輯當大家到國外,感嘆歪果仁開車習慣良好、行車秩序棒棒時回到台灣之後,依然我行我素亂開車路邊亂停害後方機車繞道增加閃車被撞的風險要不然就是不打方向燈切來切去這些違規是「小事」嗎?就是台灣人太輕忽這些小惡,每每變成大惡時才在那邊哭天喊地
吳小胖1229 wrote:那下次你違規被員警開單時,你跟員警講看看員警是不是沒有違規過,憑什麼開人家單人家員警開單是依法行事,我們也是依照政府開放給我們的權利做檢舉總知一句話,怕收罰單就不要違規,不要收罰單才在那理由一堆...(恕刪) 被員警開單,要我幾乎都不會辯解啥,簽名就對了,人家員警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授權給他執法的,人家開單可是正大光明當著你面開的,而不是在背後跟鼠輩一樣偷偷摸摸檢舉..還有很多人不是怕收單,而是不滿你們憑啥可以這樣亂檢舉,就憑著一些不知道真假的照片,然後上網就檢舉,接下來我們就要花精神去處理、甚至還要請假去,就為了你們的一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