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看看,那些亂鑽「禁行機車」車道的機車騎士,被「閃避不及的汽車撞死」,汽車駕駛會不會有罪。
敬請參閱
「總算有一則像樣的車禍判決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28233
國外旅客來台灣常會問導遊說:
請問大馬路上為什麼寫四個字?
(全世界有199個國家,其中197個國家的朋友們來台灣會這樣問)
國外友人看不懂中文字不是正常的嗎?

(我承認我來亂的)

不過大大你所提到的
國外能,我們也能嗎?
單單就『行近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先行』這件事
我們有幾個人真能作到?
請問那個直行加左行的怪標示牌是啥意思?
(要抄襲日本抄的四不像,人家是50CC才需要二段式)
看不懂你這句的意思
直行加左行和50cc兩段式左轉有什麼關聯嗎?
如果你的意思是指在臺灣機車須兩段式左轉是神蹟的話
那你應該沒碰過神風特攻隊在你車速六十的時候
突然從你的右側往左邊切左轉吧
要是有碰過
你應該瞭解機車兩段式左轉在臺灣有其必要性的
畢竟每個國家民情和守法觀念不太相同
我倒是覺得臺灣的機慢車密度
才稱得上是神蹟吧
也是台灣神蹟(您被神蹟洗腦了嗎?)
也許您該多出國走走
全世界199個國家
只有兩個國家歧視機車路權:中國、台灣。
另外說到前車牌,新加坡與中國則為專制國家中,強制掛前牌危害騎士及行人安全的錯誤先例;
全世界原廠都沒有的設計,就這三個國家特別強?設計的出來?
大大此言小弟不太能認同
就算不掛前車牌
發生碰撞的傷害會比有掛前車牌的來得小嗎?
重點是在駕駛人的行為吧
不要違規才是避免碰撞唯一的路
而且我在台72 & 68看到的黃牌重機99%都很守規矩
倒是在國道上一堆小黃、沙石車、貨車、公車,很喜歡超速逼車亂叭不打方向燈;在一般道路上無敵大迴轉闖紅燈
(大家互相一下咩~)rz
因為機車不可以騎上國道咩
所以你當然看不見機車的違規
(我又來亂了)

我倒是覺得
問題不是在什麼車種
而是『人』的駕駛行為
有在美國開車的朋友因該都知道,並不是所有人都守交通規則,只是高額罰金及造成的高額保險會讓人吃不消
而台灣保險通常是保車,而國外保險是針對車所駕駛特定人
在美國曾收到罰單是,在速限 40 的地方開 35, 理由是在安全無慮及車流量車距規範內未依最高速限行駛
也收過在速限 40的地方 開38也被開單,理由為在起霧天氣中,行駛速度可危及他人
甚至還收過右轉彎離人行道過近的罰單
在美國考過駕照的就知道,沒啥S型等考試,直接就是路考,直接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
開太快不過,開太慢不過,主考官覺得你開車不穩不過,轉彎太大或太小不過,遇紅燈停車離前車太近或煞車太急不過
有了DMV的第一道把關,再加上重罰,累進式的罰款方式在有錢也會被罰到怕
相信警察如果能拿出公權力來,及違規重罰下
根本不用爭啥路權,因為那時大家都會守法
不適者就會被淘汰
我覺得大家要爭取因該是警察的作為及直持可累進式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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