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mem041 wrote:同事在新北大道上~遇...(恕刪) 請樓主同事放心,這種事我同事也曾經遇過,對方惡意逼車後攔路下車同事鎮定的讓他碎碎念個兩句,對方也沒敢動我同事的車(我同事的車比他的大台XD)我同事後來提醒對方他有裝行車記錄器,對方馬上低調很多等對方開走後,我同事拿記憶卡直接開到附近派出所報案隔兩天我同事接到派出所打來說已經依道路安全條例開對方一張罰單,金額大概是6000~24000吧,全案結案。
minchia1326 wrote:檢舉上萬件,天天在查車籍資料,沒看過這麼誇張記錄輝煌,應該要直接扣車註銷牌照,車主沒錢繳就強制管收.(恕刪) 這樣的車主還在路上趴趴走,然後樓主同事還不敢報案,這個國家的法律的確是如科P所說:任人踐踏!
這些社會邊緣人就是這樣,罰單也不繳、稅也不繳,出事頂多就又多一張不繳的罰單,一皮天下無難事,反正也沒能力出國,這一輩子也都只呆在台灣,不擔心被限制出境問題,也沒財產可扣今朝有酒今朝醉,根本不怕......台灣法律跟品德教育還有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