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新觀念:一般車輛可"長時間"佔據內側超車道的時機

kfc8888 wrote:
請你看清楚我提的新觀念再來回文,我一直都說60km/h以下或塞車是一定可以佔據快車道,沒人敢公開講,但大家都做。
80km只是車多狀況,算壅塞是你先說的

前面已經說過了

這是法規規定的算那門子新觀念?


kfc8888 wrote:
在高速公路有兩種情況是確定的:1.在均速有100km/hr時絕不可佔據內車道,超完車請回中線車道,不可當龜車,有人就因96km/hr在內側車道被照相開罰.

法規規定最高速限就可行駛內車道

你比法規大???

kfc8888 wrote:
2.當均速在60km/hr以下或塞車時,則可佔據內側車道,當塞車時一般車輛就"喪失"超車的權力,若你想超車就請你自行變換車道或蛇行.

這邊說60以下

下面說80

還是你要說80叫塞車?60以下不叫塞車?

kfc8888 wrote:
在過年期間高速公路車太多了,我發現只要在大家均速約80km/hr時,只要不要和前車距離太遠或越來越遠,是可佔據內車道的,請後方車輛不要逼車或靠近閃燈,因80km/hr在高速公路算很慢了,大家車距都很小,要回中線會造成中線道車的車距不夠而放更慢. 大家都塞車了憑甚麼你要超車

kfc8888 wrote:
所以我把可佔據內車道的時機量化出來:約80km/hr.但有二條件:不能離前車太遠或車距越來越遠,否則你就成為龜車了. 80km/hr 表示車子很慢也多, 要硬插回中間會造成中間車道車的間距不夠,車速要放更慢. 當可到90 或100km/hr時表示車流量開始減少,又不可佔據內車道了.

原來塞車不叫壅塞?

前面說60可佔據內車道 後面說80可佔據內車道

看得我頭好暈喔...

黃色小鸭 wrote:
事實上官方壅塞的定義就是以80為標準

法規規定80以下的慢速車走外線 以上可走中線和暫用內線超車

當車流不到80 大家都是慢速車

超車道和慢速車的規定就消失了...(恕刪)


請你看清楚本文大意才回文. 請問你說壅塞的官方定義為80 km/hr是根據甚麼?還是隨便說說而已?
我原文的大意是指80km/hr指車速較慢,大家都塞,最好不要隨便超車或逼車,可能沒表達清楚,不要意思.
kfc8888 wrote:
我想重申的是如果道路暢通(100km/hr),一定不可佔據內線,我贊成加強取締超車道龜速車,增加國庫收入.(有人96km/hr被罰過)


這被罰的例子跟你這奇葩的觀念有什麼關聯嗎

速限110的時候你想開在內線「不被罰」

必須開在100~120間

開96被罰是活該

再來看你這段話

明顯你不知道就算你內線要超車速限還是110
心頭滅却
kfc8888 wrote:
請你看清楚本文大意才回文. 請問你說壅塞的官方定義為80 km/hr是根據甚麼?還是隨便說說而已?

我前面早說了

你在跳痛啥?

反而你講的東西才完全沒根據隨便說說而已

叫你去看法規又不肯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