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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亂飆撞對向汽車


門號之多 wrote:
機車亂飆撞對向汽車h...(恕刪)

哈哈!

mikeqoo wrote:

副駕駛座乘客反應真快
-------


肇責還沒出來前,去醫院關心問候還是一定要的。
感覺他一登場就是用甩尾的方式

用最燦爛的表演謝幕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門號之多 wrote:
機車亂飆撞對向汽車h...(恕刪)


快過年了,
還遇到這種腦袋有洞的,
真他X的有夠衰

E39520 wrote:
Fit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過失傷害導致傷殘的話,必須負責機車騎士下半輩子
機車騎士如果死亡的話,過失致死罪送辦,吃免錢牢飯絕對是免不了的


聽你在那邊黑北共,
我相信那台FIT一定沒有過失,
沒有過失就告不成,
叫那個騎機車的回家吃自己

CrazyShark wrote:
聽你在那邊黑北共,我...(恕刪)


任何行駛中的兩造,一旦發生事故,沒有絕對100%哪一方的肇責這種事情!
絕對都是兩造之間都要共同承擔
只是看比例多寡

就以這個案例來說,根據慣例
死者為大,傷者次之
機車騎士要是死了,Fit駕駛就過失致死
要是重傷導致殘疾,就是過失傷害
Fit駕駛是由於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本次事故主因

至於機車騎士,頂多就開一張未戴安全帽吧
屁股大概有蟲? 這樣彎來彎去的..

話說違停的還不少..

每次看到這種影片,總是讓我想到"物競天擇"這個理論,在生物的演化過程中,比較笨的都是會先被消滅,只是倒霉了fit車主,被笨人拖下水,希望他不要碰到恐龍法官,那應該就能全身而退。
有看過案例是說,法官會去裁量正常的反應時間,像這影片,車主根本沒閃躲的時間,他跟貨車交會的時候,機車就撞上來了,又不是超人,可以在零點幾秒內說閃就閃。
E39520 wrote:
Fit駕駛是由於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本次事故主因


你的應注意而未注意中間少了一句「能注意」
個人意見是被害人(FIT駕駛)有拿到這個影片的話
刑事部份應該有相當機會無罪
民事的話就難講了.

話說之前不是有一個撞死闖紅燈的刑事判無罪的?
現在應該漸漸的不在是無條件死傷者為大了吧.



補充一句個人感想
蛇行亂竄加上跨越雙黃線
自作孽不可活,死好
我也覺得 不要把應注意而未注意放大 ^^

FIT 左手邊有一台貨車 檔住了 機車的視線

當機車衝出來 就是撞上了 怎麼注意?

只是 我覺得 台灣的法律 台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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