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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2015.01.02 機車騎士穿越二個車道 車禍




黃色小鸭 wrote:
刑法也沒有【應注意未注意】這種斷章取義東西...蝦...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你說的是這個嘛??

好懷念背刑法的日子~~呵~~

你認為能注意這件事誰說了算???

別幻想了~~

受傷最大~~~沒受傷就等著背過失傷害的罪~~

沒得選擇~~~

lhh123 wrote:
機車用這樣騎 沒被收掉算幸運
另外那台哈雷中重機這樣騎也很危險(勿眼紅,就事論事,勿筆戰)...(恕刪)



機車就是要這樣鑽啊!哪有甚麼危險?

危險是因為四輪~~~~~~~
我用600D寫日記
Carter0625 wrote: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你說的是這個嘛??

好懷念背刑法的日子~~呵~~

你認為能注意這件事誰說了算???

別幻想了~~

受傷最大~~~沒受傷就等著背過失傷害的罪~~

沒得選擇~~~

所以你說了算?你是法官?

要不要PO撞死闖紅燈的無罪和撞死斑馬線行人無罪的法院判決書給你看?

還傷者最大勒..

版上一堆對方受傷 自己是無肇責不起訴或無罪的 是瞎了沒看過嗎?蝦2


自己心理不平衡不用在這邊無限上綱以為大家都會跟你一樣

Carter0625 wrote:
有判例已經說明~~

汽車速度要保持在隨時可停住的狀態~~

只要沒停住~~

就是應注意未注意~~

過失傷害是判定了~~

哪個判例?PO來看看啊

明明該條法規的解釋是說明某些狀況【汽車速度要保持在隨時可停住的狀態】

你卻變成任何時候都適用...蝦3...

mazda的車主從頭到尾只顧著自己的車,不管他人死活~~~

allsport wrote:
後面那台哈雷也是一樣...(恕刪)



哈雷應該是看到車禍才過去的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Carter0625 wrote:
受傷最大~~~沒受傷就等著背過失傷害的罪~~
沒得選擇~~~.(恕刪)


是這樣嗎?

100年判例

aidi3322 wrote:
mazda的車主從頭到尾只顧著自己的車,不管他人死活~~~...(恕刪)


那屁孩的死活需要在意嗎!?

b020009758 wrote:
大型重機是低能嗎?關...(恕刪)

大型重機是低能嗎?關他啥事?卡住別人車們很爽?
大型重機是低能嗎?關他啥事?卡住別人車們很爽?
好扯喔
那大型重機也太奇怪了吧


黃色小鸭 wrote:
機車騎士自知理虧,最後nissan車主不追究。


女車主的腿很正!這算亮點嗎?

moto938 wrote:
是這樣嗎?
100年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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