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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檢舉到警察局打電話來關心了

新竹才誇張呢 , 我檢舉違規停車,

警察到場後一直說 沒看到違規車, 還要我下去指認,

明明就是中午時間有車子停在黃線上, 已經停兩天了,

警察一直裝死說沒看到請我過去指認, 我過去指認完, 以後還敢出門嗎


檢舉有獎金最好了,台灣瞬間二手車會暴增,然後車行違規停車又被檢舉,車都賣去第三世界

然後馬路變順暢行人變安全,最好甚麼都有獎金,包含騎樓跟小吃攤

大家有錢賺環境變更好

不然路上偶爾看到跟緬甸一樣的情形,實在很難說服大家這是政治人物一直想要浴火重生的台灣

根本就是財團的浴火重生的天堂阿~


不說環保,看看工地以前都沒施工明細,有了檢舉獎金,現在一清二楚阿~台灣除了鞭刑就剩下檢舉獎金可以救台灣了~

mikeqoo wrote:
檢舉有獎金嗎?...(恕刪)
qwert2426 wrote:
一連收到好幾張紅單
是不是惡意報復

一連收到好幾張紅單,不一定是別人惡意報復,但一定是他常常違規
utterman wrote:
警察到場後一直說 沒看到違規車, 還要我下去指認,
明明就是中午時間有車子停在黃線上, 已經停兩天了,
警察一直裝死說沒看到請我過去指認

公務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最好都沒事,薪水照領,混到退休領退休金,一輩子接受人民奉養

台灣,最沒競爭力的一群人!

qwert2426 wrote:
警察局已經打電話來關...(恕刪)

我只想瞭解一下,樓主及各位都從未違規過嗎?
我其實很難相信依台灣的法律與交通在台灣能完全不違規。
對於重大的違規我也很難接受,但是對於一些正義魔人我更難接受。
我是鼓勵只檢舉惡性重大的違規151516171888

mikeqoo wrote:
我想說的是 檢舉沒獎...(恕刪)


欣賞你 誰沒違規過

但是正義底下有沒有黑暗一面我是不知道

qwert2426 wrote:
警察局已經打電話來關...(恕刪)


支持!多一些你這種人交通會更好
不過有個前提,希望檢舉的對象,兩輪四輪一視同仁

因為我家郵局這邊也很民眾在拍照檢舉紅線停車
但都是針對四輪的汽車....
其實郵局周邊 違停的機車比汽車多更多...
還有機車直接插到兩個汽車停車格中間
或是離郵局大門口最近的汽車停車格被違停了4~5部機車
有時候我開車去(我都會花錢停汽車停車格),格都被機車霸占
只能停到很遠的格子....

妙的是連交通警察都只會開紅線違停的"汽車"
機車紅線違停一律無視~~~~~
(搞得好像鄉下的交通法規就不一樣..機車可以隨意停車..天經地義)

希望能兩種都檢舉
因為重點在人~主要是檢舉那些隨便當方便,自己要買雞排奶茶最大的那種人一點教訓
今天某人騎車會紅線亂停,他開車也會亂停
反之開車會合法找停車格的,騎車也會找"機車格"去停

ps:警察也是很白目,要甚麼個人資料
對方自己違規屬實,由警察確認後開罰單
對方不爽哭妖應該就是執法的警察直接面對他
怎麼會丟回給檢舉者去跟對方開庭? 這是甚麼道理?
那要警察幹嘛,應該問他編號 檢舉電話中那個警察
推~~

話說,我每次要檢舉 都超過時間,現在改7天...常常忘記
檢舉沒獎金
被說吃飽撐著
我也希望有獎金
這樣我可多一份收入
很多人也會一起來賺這收入
這樣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
真是一舉數得
正不正義?
我才不在乎這兩個字

我會不會有違規的事情發生
我想一定會有
所以當我被檢舉時
我跟你一樣
就繳錢囉!

另外
我欣賞你
知道自己違規
就繳錢
不像有些人明知自己違規
裝作不知道
還要討拍拍
好啦
就當不知道
那就繳繳學費
以後就知道囉!
mikeqoo wrote:
我想說的是 檢舉沒獎金 那是吃飽撐著嗎
維持正義? 先問自己開車有沒有 跨雙白先 道路限速40的路段有沒有超速 有沒有紅線讓家人下車
有沒有......
我被檢舉會很幹 但 也知道是自己違規 無所謂 就繳錢囉
只是檢舉者沒錢賺的話 就說是自己吃飽撐著吧 別打著正義的名稱



違規過就不能檢舉違規?
沒違規過才能檢舉別人?
大家都違規?
所以違規沒關係?
大家都貪圖方便違規?
因為有時也要貪圖方便?
自私一下?
一起違規一起體諒?
dicklan wrote:
我只想瞭解一下,樓主及各位都從未違規過嗎?
我其實很難相信依台灣的法律與交通在台灣能完全不違規。
對於重大的違規我也很難接受,但是對於一些正義魔人我更難接受。


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重不重大?
重大定義?
CWC20030205 wrote:
我是鼓勵只檢舉惡性重大的違規151516171888

dicklan wrote:
.對於重大的違規我也很難接受,但是對於一些正義魔人我更難接受。.(恕刪)


+1

感受略同

道路限速70騎140,警察取締拍照重罰,我拍手叫好,因為嚴重超速很明顯惡意違規並且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道路筆直卻限速40騎51,警察躲在後面拍,這種一樣叫做違規,但我就比較瞧不起小人行經


法律規定是在嚴謹的前提下制定的,但是實際道路狀況很複雜,法規不一定完全為每一條路每個時段量身訂做
所以警察有執法權,某些情況他可以選擇不執法
可是民眾檢舉就參雜了私人情緒在內,而且可以依法玩法,說是合法陷害都行
例如,北宜公路幾乎全程雙黃線,要惡意陷害,就騎車時速5公里,全程60公里騎一整天,這樣這一天整條北宜公路就等於封閉了啊,因為從你左右兩側超車都算違規


這種情況,超車的是違規的好人,但檢舉的是合法的但卻是壞人

只從法律層面來看,超車的成了錯誤,認真執法的警察則會解決那台惡意合法檢舉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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