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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在斑馬線是否有絕對路權?


Tainaner wrote:
我常去日本但是沒看過...(恕刪)

在日本根本不用闖紅燈
只要在路旁探頭探腦,表現出想過馬路的樣子
車子就會停下來讓你過了
目前臺灣法規是這樣
不能說絕對路權
但贏面很大

piglet722 wrote:
別亂講~照你這樣講每個人都不走斑馬線了
是在有斑馬線的路段100公尺內


實務上是行人穿越道3公尺內都會判行人有優先權。


到處晃晃 wrote:
現在好像被擴大解釋成只要在行人穿越道上就有優先路權


是有優先路權沒錯, 只要是人, 都會不方便的一天無法在綠燈熄前完全通過路口, 可能是小孩, 可能受傷了拄拐杖, 可能懷孕不能走太快, 可能年紀大了走不動, 這也是各國在立法時, 所謂行人優先路權帝王條款的原始設想, 人不一定會開車在路上跑, 但一定會有一天需要較長的時間來過馬路。

無論如何, 開車上路請小心行人, 行經人行穿越道請減速慢行。

行人最大!

行經人行道請減速摟....






律師是一定要找的(過失致死)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印象中還沒看過行人走在斑馬線上被撞然後判決下來是行人付比較多責任的判決新聞
日本真的很禮讓路人
常常我在等紅燈
開車的駕駛人(綠燈)都會停下來要讓我過去
但我就想等綠燈了在過咩= =
如果是~
突然小朋友突然衝出來斑馬線~(紅燈的情況)
機車騎士看到~
1、來不及,撞上!
機車騎士活該倒楣?
2、有閃過還好~
要是沒閃好~自己犁田:要嘛輕傷,要嘛重傷,嚴重點掛掉
這樣又該算是誰的問題

這是帝王條款,斑馬線不論號誌,有行人就需禮讓!
在國外是如此教育,在台灣只剩法條而無實質教育!
那如此怎麼和不走斑馬線直接橫跨馬路者區別?

stevenprogram wrote:
耳聞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恕刪)


曾經有交通大隊的警員上節目與大家討論這件事..


目前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上.

行人在班馬線上行走, 有絕對的路權.

如果你是在班馬線上撞到人.

那肯定揮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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