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沒畫紅線 本來就可以停道路是公眾的 和一樓住誰無關佔用久了 還真以為就是自己的?去搞對方的車 那更蠢 車子了不起幾萬元就能修好搞到對方很不爽 一時兩刻搬不了家的話對方來文的 就天天照三餐檢舉 路霸 違建稍微武一點 就換對方搞車 丟酒瓶 信箱塞一些有的沒有的先前有人因此被丟信號彈燒房子 差點逃生不及這件事說實話 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白佔道路那麼久 偶爾別人停停也是應該的
yanyu_911 wrote: 那個是私人土地,不算騎樓. 就算有...(恕刪) 騎樓一定是在私人土地上。臨8米街以上的建築物,必須設置騎樓,否則建築物就要向後退縮。而且騎樓或退縮部份要讓公眾通行。門口不讓人停車,應該去向交通局申請一樓為車庫,請交通局劃紅線。但前題是你的建築物不得做為營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