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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密!!要開放強國車量來台


GT2K wrote:
臨時牌 我記得不是不...(恕刪)

對, 記得是!

這會受訪的前交通部最有權的路政司課長居然不主動提出表示抗議!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對, 記得是!

這會受訪的前交通部最有權的路政司課長居然不主動提出表示抗議!
...(恕刪)


哇....不知是否以後還會在開放2輪的來台

GT2K wrote:
哇....不知是否以...(恕刪)

搞不好會發生開放大陸的兩輪重機可以上台灣的高速公路,下賤島民還是不行騎上高速公路的慘劇。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台灣的駕駛素質還是比大陸好多了
大陸就是亂開 方向燈可以不打 喇叭不能不按
怎麼都沒人幫徐老闆想一下如何收過路費的問題?

GT2K wrote:
臨時牌 我記得不是不能上高速公路嗎??
那以後違規或出事要怎麼算(有制定相關法規了嗎?)
我在想大概事後又會說,會有配套方案 = =
遇到蠻橫的是不是最後又拿他們沒皮條??
相關單位知悉發佈相關消息前
趕快離境回到他們的國家又沒事了?


正解~~臨時車牌除非申請行駛路段~否則一律不準行駛!!
更何況還是國道高速公司勒~~

看看大家誰有空打爆以下電話!!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經准許入境之汽車,於入境期間內,如有使用行駛道路之需要,係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牌照使用,最多不得超過3個月,並需於出境時繳回。
今日報載所述於國道服務區懸掛大陸車牌之車輛, 經查係民間團體臺南市大凍山兩岸交流協會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並獲准車輛專案進口入境,於入境後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准公函及相關證件向桃園監理站申請臨時牌照,其臨時牌照使用效期為本(9)月12日至16日止。
汽車臨時號牌每車兩面,依規定應黏貼於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本次報載該車輛將臨時牌照置放於車輛前端擋風玻璃處,遭外界誤解懸掛大陸車牌可於國內行駛之情事,桃園監理站已立即要求應依規定黏貼,公路總局並已再請各監理單位爾後於對各類車輛核發臨時牌照使用時,均應加強宣導汽車所有人務須注意依規定黏貼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處。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監理組
聯 絡 人:林福山組長 02-23070123轉2000
記得不是只有試車牌才有限制行駛路段和禁止上國道?
日後走私的新管道~
然後出什麼問題都是人民納稅錢買單~
政腐官員的腦袋一直想投共嗎~

darkedmund wrote:
日後走私的新管道~然...(恕刪)


那會有大陸車商把車賣來台灣嗎?

中國很多車 台灣沒有
拿長安FORD SMAX 台灣沒有
好像 mazda8 中國有左駕款
台灣也沒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6&t=2055717&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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