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WANG0323 wrote:這麼說好了, 假如我把我的行車紀錄器時間調整過, 然後再開放路肩的時間點,應該可以錄到一大票, 然後去檢舉了, 結果, 被檢舉者自己還要花時間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這樣真的有點怪~~~...(恕刪) 您是過慮了,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除非是有毛病的人,否則誰會花時間去作這種無意義又會涉及偽造文書刑責的事情....
吳小胖1229 wrote:通常我們檢舉送件一定...(恕刪) 離題一下正義魔人通常嚴以待人 寬以待已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013681&p=5這棟樓好像沒看到大大去道歉耶~
PJWANG0323 wrote:假如我把我的行車紀錄器時間調整過, 然後再開放路肩的時間點,應該可以錄到一大票, 然後去檢舉了, 結果, 被檢舉者自己還要花時間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的確是如此但是,如果被檢舉的車輛用自己的行車記錄器甚至用大家罵到臭頭的ETC,作為自己是在正確時間行走路肩的證據。這張罰單就無效了再者,"檢舉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檢舉資料等必須確認其正確性,如有任何編造、捏造、偽造情事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夜路走多難免碰到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