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wrote:撞上去?應注意而未注意,請負25%責任。阿伯往生,求償6百萬,版大還要付150萬...(恕刪) 沒錯,行車平安最重要!朋友剛打電話來說我上東森新聞了,老婆也打電話來說我上三立新聞了,媽~~我上電視了,您有看到嗎? 這輩子第一次上電視,卻忘記比YA! 希望大家都能行車平安,沒事還是不要上電視比較好!
mar-ch wrote:撞上去?應注意而未注...(恕刪) 應該不會被判帝王條款,因為反應時間不夠注意看,第7秒時還看不到對方車頭,第8秒三寶出現,直到車主煞停也才第9秒這中間才經過2秒而且這是記錄器的角度,實際上可供駕駛反應時間更少樓主反應算厲害的了...可惜的是樓主開的不是砂石車啊....(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