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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現在的人車禍都很愛獅子大開口


bbgun1221 wrote:
我目前被告過失傷害就...(恕刪)


法官會斟酌

在某律師fb看到一篇 受害者求償5000萬 最後法官判幾萬還是幾千塊賠償

bbgun1221 wrote:
雖然我是轉彎車 我有讓他 他騎太快 煞車不及自摔 機車翻了滑行撞到我的車...(恕刪)


1.金額實報實銷、過失傷害喊超過行情當然就只能讓他去告了

2.對方車快你有沒有看到~是沒看到~還是硬切認為他會讓? 不是一出事就咬定對方太快~先咬先贏? 主要肇事責任還是在侵害路權的那一方的~
bbgun1221 wrote:
我目前被告過失傷害
...(恕刪)

酒駕撞死女醫,判賠1700萬
舉這個例子只是要告訴樓主,就算是這種酒駕撞死人,在沒有和解的情況下,法官也不會全盤接受受害者家屬的賠償金額。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bbgun1221 wrote:
我目前被告過失傷害就...(恕刪)

不用管這種人
台灣是走法律的
該賠多少
保險公司就陪他多少
最多也只賠機車修理
最後到法官那里
直接告他恐嚇勒索
你沒有錯
當下遇到這種不用管牠
直接跟她說
我請保險公司跟你聯絡
我很忙呢

iijima_ai wrote:
...
舉這個例子只是要告訴樓主,就算是這種酒駕撞死人,在沒有和解的情況下,法官也不會全盤接受受害者家屬的賠償金額。

這個例子告訴大家, 台灣的法律/法官對加害人是很NICE的,
被害人跟被害人的家屬往往只能淚往肚裏流.

所以路上一堆亂開車/酒駕, 都沒在怕的,
里斯特 wrote:
這個例子告訴大家, 台灣的法律/法官對加害人是很NICE的,
被害人跟被害人的家屬往往只能淚往肚裏流.
所以路上一堆亂開車/酒駕, 都沒在怕的,


刑法應該是用在那些,沒有買保險
肇事後又不賠償...

同事發生車禍
對方肇事責任 70%
同事的人 30%

對方騎機車,同事開車

受傷後加護病房一個月
其間同事每天加護病房開放時間,都去看對方
幫忙換尿布...餵稀飯...
出院後保險理賠,之外願意再添 100k NTD
對方還是要提告...
所謂的誠意...如果對方是好人才有用


我自己 2012 年的事
here

提供參考

有時後,受傷的人,也會變成加害人
求償應該是要合理

Ching0222 wrote:
刑法應該是用在那些,沒有買保險
肇事後又不賠償...

同事發生車禍
對方肇事責任 70%
同事的人 30%

對方騎機車,同事開車

受傷後加護病房一個月
其間同事每天加護病房開放時間,都去看對方
幫忙換尿布...餵稀飯...
出院後保險理賠,之外願意再添 100k NTD
對方還是要提告...
所謂的誠意...如果對方是好人才有用


我自己 2012 年的事
here

提供參考

有時後,受傷的人,也會變成加害人
求償應該是要合理

大大你的案子很經典, 個人拜讀過, 加害人很明顯是該婦人, 而路權被侵犯、無肇責, 導致時間/金錢損失的受害人則是大大你.

就如我所說的不謀而合, 台灣的加害人都會被寛容以待, 反之受害人如果要提告、要求償都是遙遠而漫長的路, 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賠償.

貴同事發生車禍, 有30%肇責, 對方在加護病房一個月, 代表跟死神拔河了一個月, 後續醫療及復健要如何評估? 一條命的30%是多少? 很難想像需要在加護病房住一個月是多重的傷, 轉一般病房又住了多久?
保險公司願意賠的, 就是有單據的,
請看護賠不賠, 很抱歉,不賠.
營養品賠不賠, 很抱歉, 不賠.
醫美賠不賠, 很抱歉, 不賠.
...
..
.
工作薪薪? 影響考績/升遷? 精神賠償? 家人的照料........

請問對方求償多少????
除了保險以外, 貴同事打算只用10萬解決此事?
合不合理, 我覺得上法浣未嘗不是一個解決辨法.
酒駕撞死女醫,判賠1700萬
這個案例放在這裡,我也是覺得不太好....
一個年輕的醫師就這樣不見了...


同事的例子,對方醫藥費 7萬多
對方算是重傷...

對方開 70萬,算不上獅子大開口(含後續的照顧等)
可是對方肇責 七成
被保險公司打了三折

剩 20 幾萬,加上同事自己補貼的10萬
對方根本不同意

覺得對錯,還是要有比例原則...
如果上法院,同事個人的補償,就去繳罰金了
不會給對方

對方肇責比較大,看來上法院很有可能雙輸
對方拿到的錢,可能更少(同事的錢去繳罰金了)
同事被判過失傷害繳易科罰金
上法院,就沒有所謂的道義責任

話說 2012 我遇到的那位阿婆
個人覺得真是個刁民

不起訴書上有的ID NO
查了他的交通違規記錄
罰單不繳...
燃料稅不繳...
強制險不繳...

為什麼這樣的人,發生車禍
還可以得到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小弟只是想跟樓主提醒:樓主的受害者想提出多少賠償金都可以,但是法官不太可能照單全收
就算是酒駕這種全民公敵,事後沒有和解,法官也不會照單全收。

台灣法律還有進步的空間,不以路權界定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例如闖紅燈要負100%肇責),其目的應該是要讓每個用路人都注意周遭環境,進而減少事故的發生(免得我想換前保桿,就來找個闖紅燈的撞下去)。但是現在看起來卻變成違法者的護身符...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台灣法律還有進步的空間,不以路權界定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例如闖紅燈要負100%肇責),其目的應該是要讓每個用路人都注意周遭環境,進而減少事故的發生(免得我想換前保桿,就來找個闖紅燈的撞下去)。但是現在看起來卻變成違法者的護身符...






iijima_ai wrote:
小弟只是想跟樓主提醒:樓主的受害者想提出多少賠償金都可以,但是法官不太可能照單全收。
就算是酒駕這種全民公敵,事後沒有和解,法官也不會照單全收。


很同意您的看法
只是覺得用類似下列的例子,會比較好一點

小車禍開口要天價 求償逾億 獲賠3千
https://tw.news.yahoo.com/%E5%B0%8F%E8%BB%8A%E7%A6%8D%E9%96%8B%E5%8F%A3%E8%A6%81%E5%A4%A9%E5%83%B9-%E6%B1%82%E5%84%9F%E9%80%BE%E5%84%84-%E7%8D%B2%E8%B3%A03%E5%8D%83-004048105.html


一個年輕醫師,就這樣身故
只獲得 1700萬,我覺得不夠阿...

當然車禍受傷的一方,也會覺得自己拿到的賠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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