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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看一下車禍肇事責任(有影片)

Good
法官非常明理

chen0423 wrote:
這案件....與開板...(恕刪)
你朋友媽媽贏定了
還住加護病房!

短時間少了兩個兩輪三寶
看一下電動車停止時,左邊與右邊的空間大小,

我想一般人應該都會選擇從左邊過吧?
(況且要超車好像也不該從右邊…)

另外,電動車開始移動的時間是監視器第27秒左右,

撞擊的時間大約在第29秒…

以不到兩秒的時間,機車要從原本的左邊,

改判斷從右邊過…實在是有一定的難度
轉彎本來就要看路吧....

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但何苦用肉身來擋駕呢?

贏了法律卻讓自己受傷、這有意義嗎?
法官明理。


況且直行車如果從右方過~

1.右方超車有違規之虞。

2.萬一路邊(違停?)的車子開車門,

直行車就顆顆了。


如果我是後方直行車,應該也會選左邊通過。
里斯特 wrote:
有人覺得電動車是在路邊停等, 我想是被違停車輀誤導, 而以為該電動車是停在路邊.


由我的截圖,可以看到電動車在20秒時,就己經在停止線前了
(雖然,理論上要在路口中心,不超過對向車道的地方等左轉)


對方機車,則是27轉28秒,才出現在畫面中,未達停止線
(也就是說,對方有很長的時,可以看到這台停在路口的電動車)


用Google實景看, 該電動車停等的位子是靠停止線的左方, 己經很接近中線, 並沒有什麼問題.




電動車己經是在停止線前面,還有人說電動車是靠邊...


yanyu_911 wrote:
法規上並無明文規定機車不可以同車道超車

汽車也可以同車道超機車啊

我認為,超車要看雙方路線有沒有交集:
例如,機車vs機車,一台在車道左半,一台在右半,平行沒有交集,一台快一點,一台慢一點,算超車嗎?
yanyu_911 wrote:
如下圖:一個車道規劃兩條機車專用道,意即一個汽車道行駛兩部機車一前一後一左一右的行駛並無不可

畫了線,在法規上就是兩條車道了;

難道不是希望減少機車同車道行車的尷尬嗎?
要不然,就別畫線,開放大亂鬥就好了
chen0423 wrote:
這案件....與開板...(恕刪)

感謝分享案例

<102年度交易字第63號>:
『顯見二車係呈平行而非前後車狀態,況依現場照片所示,雙方所共同騎駛之外側車道並無劃設右轉標線,則雙方之機車均可平行騎駛該外車道,而無上開第94條規定之適用

地院的見解,比較簡單:他不認為是前後車狀態

<103年度交聲再字第10號>:
『然此項解釋本不得拘束法院;且本院既認機車行駛時前後車輛有左右之別,前車即不得任意變換車行路線,致侵入後方車行路線影響後車』律主張,...(恕刪)

高院的見解?
不知法官有沒有想到,汽、機車適用的是同一套交通規則(不是法官說不受拘束就可以的),
如果,拿一個汽車右轉被同車道右後方機車追撞案例,給這位法官判判看,看看一致性如何?

衡量路權原則vs應注意能注意,法官可以有不同於交通隊、鑑定單位的想法,只要有足夠證據支持他的心證,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但不代表法官可以超越條文、自創規則
Sorry, 不認同
你可看在該電動車靠邊時,其他機車騎過去的動線
如果你標示的點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先前從她左側過去的所有機車都是逆向

如果該車真的已靠左
那後面的所以機車又何必堅持在路口逆向超車?
從右邊超越不就得了

另外,你怎麼確定你抓的圖的角度是正確的?
我覺得你的方向抓反了...
角度應該是這樣才對
街景圖
意思就是,路口標線常常剝落

wetty wrote:

電動車己經是在停止線前面,還有人說電動車是靠邊...
打方向燈不用看就這樣轉

也難怪道路上老是遇到

無敵方向燈的駕駛者

不要總以為別人會為你而剎車

這不是剎不剎車的問題

是剎不剎的住的問題

fanrien wrote:
另外,你怎麼確定你抓的圖的角度是正確的?

街景圖,是借用前面里斯特大的圖片

不過,由監視畫面截圖,還是可看到,電動車是在停止線前方,偏左半邊
而右半邊,有白色小客車停放,擋住了後方行車



影片一開始時,還沒有電動車,其他的機車由「沒有停止線」的部份通過路口
我認為都是逆向了



碰撞前一刻,也可看到對方是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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