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常聽到~~車子是買來開的不是買來撞的....已笑....誰會真的開車去撞~要求安全就是希望事故發生時~能將傷害降到最低~~開車絕對比騎車安全啦!!!...再笑....機車在正常法規下是無法上高速公路的~撇除"無心上國道的"....再高速公路動輒100上下的時速!請問~發生事故的安全性呢!!?別再自欺欺人!
November B wrote:我是不相信啥ESP有...(恕刪) 我原本也是不相信esp有多神,經過上次有一次剛好心情不好,高速過90度彎時不但沒減速還大腳,(當時路上沒什麼車)照以前開舊車的經驗應該會SPIN停路中間了,結果居然過了,而且車頭方向還很正的沿著它應該的路線完全沒偏,我也嚇到了,循跡系統真的蠻強大的…當然循跡不是萬能,也有極限是沒錯,但是它可以把原本60㎞/H會失控提升到90㎞/H(隨意舉例)或是把失控30度角減少到10度角(隨意舉例)還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配備。
瞎...從看到三寶到撞上至少有5秒以上的時間反應,最後還是撞上了.車主以為他開坦克車擋我者死嗎?這已經不是循不循跡的問題,是車主況狀處理及應對的問題.主/被動安全固然重要.但況狀的處理及應對也是駕駛的基本功課吧.總不能因為車子的主/被動安全齊備就任由三寶造次!!!況且如果車子的主/被動安全不足,那車主的況狀處理及應對能力不是應該要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