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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壞人!


share165 wrote:
三重下台北橋重新路那...(恕刪)


大人雜事多,這種舉手按快門的小事就自己來吧!
上傳一下就能懲奸除惡,為了自己及大眾的安全,何樂不為?

casper31912345 wrote:
我要給你一個讚~不過...(恕刪)


套句最近的流行語~爺們沒在怕的啦!
如果他想像"王母娘娘"一樣,就試試看唄!

tuan330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你這樣是不是有獎金可以領?大約多少?
...(恕刪)

檢舉交通違規
有獎金可以領
一件100萬

一天拍一百件
日入1億
扣掉假日
年收大概250億


伯爵鯊 wrote:
小弟的工作是每天在外頭騎著機車閒逛!
所以平日打發無聊工作時間的最大興趣就是~尋找"白目"拍照!
話說昨天有一"白目"被小弟拍照,沒想到今天牠竟然還打電話來小弟公司質問~憑什麼拍照!!
小弟就是憑這一條給牠大膽的照下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舉發)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這年頭"惡人"總喜歡先告狀!但小弟要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所以就讓"壞人"來制"惡人"吧!
這相片小弟已上傳相關單位處理囉!藉此希望告訴大家~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唯有讓惡人接受法律制裁,才能讓大家騎車時能平平安安喔!!
大家一起來吧!!
...(恕刪)


lsp33 wrote:
不過他應該不會被罰,就算開單也可以申訴....
無法證明他是臨時停車,還是因為前車停止而停下來
...(恕刪)

如果有拍到駕駛座無人的話
是罰定了
不知道樓主還有沒有駕駛座無人更清楚的照片
這社會如果多一些向樓主這樣的人就好了~支持你的行為~讚.....

不過這年頭."消郎"特別多.要多注意一下安全歐!
這張照片是哪一台違規??

還有請問一下 如何檢舉

lsp33 wrote:
不過他應該不會被罰,...(恕刪)


呵呵...這就是為何要兩張相片的原因!
從車頭照是證明駕駛座無人,可證明他不是臨時停車還是因為前車停止而停下來!
所以各位如果要當"壞人",要記住幾項重點~
1.相片要車頭車尾各照一張,證明駕駛座無人非臨停!
2.相片要有發生時間,包含年.月.日.時!
3.上傳時要註明發生地點,如路段及門牌號碼!
4.如遇違規車主衝出來,切記勿與其爭論,不理會直接走人即可!

大家一定要記得,壞人是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舉發)第7條之1(舉發)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於法有據,受法律保障的喔!

naive888 wrote:
這張照片是哪一台違規...(恕刪)


呵呵...這組相片當然是銀色那輛,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之處罰)第六項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至於要如何檢舉,其實只要將相片上傳至各縣市政府首長信箱即可,說明檢舉違規發生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剩下的就交給那些公僕大爺去辦囉!

linpredator wrote: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可...(恕刪)


請勿造謠!
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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