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165 wrote:
三重下台北橋重新路那...(恕刪)
大人雜事多,這種舉手按快門的小事就自己來吧!

上傳一下就能懲奸除惡,為了自己及大眾的安全,何樂不為?

伯爵鯊 wrote:
小弟的工作是每天在外頭騎著機車閒逛!
所以平日打發無聊工作時間的最大興趣就是~尋找"白目"拍照!
話說昨天有一"白目"被小弟拍照,沒想到今天牠竟然還打電話來小弟公司質問~憑什麼拍照!!
小弟就是憑這一條給牠大膽的照下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舉發)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這年頭"惡人"總喜歡先告狀!但小弟要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所以就讓"壞人"來制"惡人"吧!
這相片小弟已上傳相關單位處理囉!藉此希望告訴大家~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唯有讓惡人接受法律制裁,才能讓大家騎車時能平平安安喔!!
大家一起來吧!!
...(恕刪)


lsp33 wrote:
不過他應該不會被罰,...(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