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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規則停紅燈反而容易被撞

afk225 wrote:
小弟非禮了... 喔不,是失禮了!
我忘了您是本站天字第一號防慾駕駛之高手
可以預測所有交通意外於先覺
並避免他人所無法避開之事故
所以,本事件在您眼中看來,當然是....
只要跟大家一起闖過去,自然就不會發生被尾追的意外了咩!
)


佛陀說,站在城堡的高塔,往下看人群,自然知道他要往哪個城門走去。
或許有些人具備他心通、天眼通…,能夠預知下一秒。
不知可否請問他樂透要避開買哪些數字。


如果覺得「停紅燈反而容易被撞」的機率大於闖紅燈,那就不要停,
闖過去得了。




女生被侵害的時候反抗容易被殺,是不是就不要反抗了。
linpredator wrote:
這位網友實在是太幽默了


話說你的幽默很像以前一個lump...215的網友
有點忘記他的ID了

...(恕刪)


林大您拼錯了啦
該名網友因不聽老人言,未能領會房慾駕駛的精髓
如今只能靠托夢的方式轉答了...

ilovedog1314 wrote:
今天早上載老婆上班,聽紅燈時一堆機車闖紅燈,結果我乖乖停紅燈的反而被撞了
我本身還好,但我老婆多處擦傷及扭傷
最後處理結果是雙方各自用強制險出險理賠,我車的損傷就沒追究了,不過我明年保費應該會增加吧。



樓主,好人一枚, 為什麼不追究?
話說, 守規則有時候也是很危險的啊....

俺有一回, 騎車下班, 後方公車急剎車, 變換車道, 闖紅灯, 風"先"過我, 我嚇都嚇死了..
公車,計程車,交通大亂鬥.....SHIT....
馬路亂七八糟,

回到家,當然會亂到網路上來啦,



如果另一種情況,

一堆機車闖紅燈,

只有樓主停下來,

那一堆被橫向起步大車,撞上全倒....

到時一堆事後諸葛,講的話就會完全反過來的...


事後諸葛的話每個人都會講,

但會講不代表經過理性的頭腦後,一定要講出口,


拉火車的闖紅燈,很多人都會,

但都會,不代表一定要去做,


違規出事,被批

不違規出事,也被批,


反正做什麼,都會有一堆,

事後諸葛的話出現.



afk225 wrote:
林大您拼錯了啦
該名網友因不聽老人言,未能領會房慾駕駛的精髓
如今只能靠托夢的方式轉答了...
...(恕刪)

l大
對嘛
看那講話的幽默感
我就知道是你
好久不見了阿
afk225 wrote:
小弟非禮了... 喔...(恕刪)


你守交通規則了嗎?
高速公路想必你開過了,進收費站前的那段路速限是70km/h
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也遵守著速限70km的速度前進

如果不是...你還不是一樣,跟著大家一起犯錯
1.因為你故意忽略此速限
2.你也不想自己突然得慢下來

你等有不一樣嗎?沒有,都看見別人的錯卻故意忽略自己的行為

*某人說過:是人都會違規,我的違規就是預防(是人都會違規)犯錯的行為去傷害到自己
e2000 wrote:
要是它知道它停紅燈會被撞它還會這樣停在中間嗎?)


正解也
所以 下次樓主一定會考慮要不要停下來 不是嗎?
這不就是我的原意,很難了解嗎?

以後...哈,樓主如果闖了過去,那將肯定是魔人眼中的秩序破壞者

同樣是紅燈,
一個闖過去被撞,受傷賠錢賠到對方爽,再加一張紅單;
一個停下來被撞,受傷收錢收到爽。
哪個比較好應改很容易比較。
yanyu_911 wrote:
你守交通規則了嗎?
高速公路想必你開過了,進收費站前的那段路速限是70km/h
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也遵守著速限70km的速度前進

如果不是...你還不是一樣,跟著大家一起犯錯
1.因為你故意忽略此速限
2.你也不想自己突然得慢下來

你等有不一樣嗎?沒有,都看見別人的錯卻故意忽略自己的行為

*某人說過:是人都會違規,我的違規就是預防(是人都會違規)犯錯的行為去傷害到自己
...(恕刪)

人家在講前車停紅燈
結果被闖紅燈的後車撞
你扯甚麼高速公路速限超速問題
有意義嗎?

大家都超速過
大家都違停過
所以呢?
所有的違規都不要抓了?
大家都闖紅燈所以我也闖啦?
不知道交通規則怎麼寫
也知道恥字怎麼寫吧?

對錯那麼明顯的事
就你一個人在那邊凹凹凹
拿這影片去跟交通裁決所講阿
還是拿去跟法官講?

大家都闖紅燈
我也應該要闖
我不闖
被撞
是我的錯
我對不起大家
我要賠後車才對

笑死人


要硬凹亂扯的
這邊也有一篇阿
「外星人叫我闖紅燈」 男求撤罰單
「外星人叫我闖紅燈」,屏東縣36歲劉姓男子騎機車闖紅燈,遭屏東警分局取締開紅單,劉男不服,到監理站申請陳情,警方不受理,但還須以公文回覆劉男和監理站,浪費公帑及時間。
屏東警分局日前收到熱心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的影像照片,告發劉男子騎機車闖紅燈,警方調查後,發現劉姓男子確實違規,因而取締,未料屏東監理站收到劉男的陳情書,陳情理由竟是「我闖紅燈,是因外星人叫我直接衝,又家境貧寒,請撤銷罰單」。
屏東警方私下表示,從沒見過這麼「瞎」的理由,裁定不受理。監理站第一股股長林永慶指出,劉男應是藉由申訴,宣洩情緒、表達不滿,監理站還是會依照一般作業流程,處理民眾申訴案件。

如果我是警察,我會告訴他:我也是收到外星人的通知,前來開你罰單.....
要蝦,大家一起蝦......


因為大家都這樣
所以我也這樣?
光天化日下,印度又發生集體性侵案,一名30歲的主婦上周五(22日)下午出門要接女兒放學,卻在搭公車時被四名男子集體性侵,之後更被挖去雙眼、丟棄在路邊,送醫後延至周日死亡。消息傳開,憤怒的民眾帶著婦人屍首堵塞一段主要幹線達3小時,希望警方能伸張正義。
事發在阿薩姆邦的勒金布爾市(Lakhimpur),受害婦人當天下午1時,搭乘公車要去接6歲女兒放學,但在車上就慘遭司機與3名同黨集體性侵蹂躪,後來還被挖去雙眼,後腦及頸部受到鈍物重創,1小時後,四名淫賊將失去知覺的婦人丟棄在距離一處警局50公尺的路邊。路人發現後忙將奄奄一息的婦人送院,但她周日仍傷重不治。

如果你是公車上的乘客
看到這四個男人集體性侵這位主婦
你也要衝過去分一杯羹嗎?














為啥不刪他的只刪我的?
是因為我沒回報他嗎?
我哪裡挑釁了
請管理員告訴我
我好修文
yanyu_911 wrote:
正解也
所以 下次樓主一定會考慮要不要停下來 不是嗎?
這不就是我的原意,很難了解嗎?

以後...哈,樓主如果闖了過去,那將肯定是魔人眼中的秩序破壞者

...(恕刪)

沒錯
正解也

如果樓主下次可以先猜到後車要闖紅燈撞他
他一定不會停在那邊的

沒必要拿自己的命去換嘛
很難了解嗎?

管理員
一模一樣
應該不挑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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