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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德行東路十字路口車禍

這個很難說是未禮讓直行車吧...

沒左轉號誌, 機車又突然衝出來

如果我遠遠就看到這種小飆仔, 我絕對會讓他

但這種情況真的很衰

汽車駕駛換作是我 , 我也會轉過去

機車騎士換作是我, 誰會在路口鑽車還騎那麼快的....

joeho119 wrote:
沒左轉號誌, 機車又突然衝出來)


不通

路權是機車的,汽車應該要再三的確認
機車如何的突然..責任也是左轉車要確認,況且路口這麼大

汽車的錯誤點在哪?大家都沒提到
汽車要左轉應該要..駕駛得看到對方車道上的車,也就是要稍微的凸出去點看
直到對方沒車經確認後再行左轉

而此影片的車主根本沒去仔細確認,他只有確認路口上靜止的車而已
機車閃車後的鑽出卻被認為出來的太突然,怎麼不說是左轉車太大意

yanyu_911 wrote:
不通



路權是機...(恕刪)


這樣說法在於法規上 汽車真的錯了~

在道理上~今天機車也是在玩命 他在2車之間鑽出 我相信他也無法確定前方有無轉彎車~

影片上看的汽車駕駛人 算很有道德了~

要照法規的來開 如果在新北市 想開出新北市市區 因該要開一天~可能還開不出去~
看了影片
雖然我絕對支持直行車路權
但本例...
我覺得例外
這種狀況下,機車的確應該減速通過路口

這是個很好的案例
路口如果都看不到狀況,慢一點真的比較好(趕快學起來)

上次那個淡金公路事件就不同了
左轉貨車白天天氣晴朗視野良好卻不預防不讓路害騎士死亡
渾球駕駛一枚

tttt454038 wrote:
要照法規的來開 如果在新北市 想開出新北市市區 因該要開一天~可能還開不出去)


我舉個例好了

支道車要右轉,路口處左邊有輛停車,你右轉時被幹道車擦撞
難道你可以說..是那輛車擋住你的視線導致你沒注意幹道左方來車

*車擋住你是事實它讓你不容易看清對向左方車也是事實,不過..這不是你不能仔細確認的理由
怕麻煩就 賠人修車+醫藥費

基本上是10:1 懶得解釋

上法院 了不起給你凹到9:1 意義在哪?

Esquires wrote:
事發經過如行車紀錄器...(恕刪)


機車這樣從兩輛車中間鑽出來,意思就是要別人收起來的,可惜沒收乾淨,你有的賠了。
我用600D寫日記
只能說樓主有夠衰小的~~


joeho119 wrote:
這個很難說是未禮讓直...(恕刪)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walakaho wrote:
機車這樣從兩輛車中間...(恕刪)


所以你認同左轉只要停下一秒就等於有看清楚路況就是了?

難怪開車只要出事情都可以扯到對方不看路自己都沒錯就對了

因為只我要有踩煞車 停下來一秒 就表示我有停 我有看路

被撞到就是對方沒看路
我也在這個路口左轉好幾次過,

若要萬無一失就是等直行車道紅燈亮後再快快左轉,但會等上超級久也會造成後方堵車,

所以一般人都會抓空檔左轉,

遇上這種從車綘中飛出的炸彈機車,還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認栽,

人家都不怕死了,還能怎麼樣呢


車主真的理虧,但也真的很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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