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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之友的車,很囂張的停車方式BMW8889-XJ

真理之手 wrote:
我握拳寬幅10公分...(恕刪)

跟您說聲抱歉,
請友人查了資訊確實如此,
與我原先既有認知有所差異,
不過高雄白色粗細線畫設有此等情形,
可能為慢車道或路肩,需自行判斷,
與前面有位網友所述一樣。

Snoppy911 wrote:
跟您說聲抱歉,請友人...(恕刪)


其實我整段文強調的重點事

現在階段的畫線來界定慢車道跟路肩的確太模糊了

有人說 10公分 跟15公分 肉眼看得出差距

可問題出在 當15公分 被界定為快慢車道分格線的時候

路肩在哪裡? 共存 還是 就只有慢車道?

或是慢車道=路肩?

法規如此 我不會多說啥

但事 這樣的模糊地帶 的確存在

所以 給騎車人的建議 沒事多騎在白實線的左側

因為那是保證你騎在快車道的唯一依據
真理之手 wrote:
可問題出在 當15公分 被界定為快慢車道分格線的時候
)


我自己很愛騎車亂跑,苗栗以北的大小路幾乎都跑遍,(應該)沒看過這種畫法
所以前言中我說出:全台灣可能都很少有這種現象

高雄 高雄是特殊亦或是自我獨立法規?我認為不是
我認為原因還不就是我提到的:偷懶 沒遮掉原先15cm的路邊線而造成此現象

我是嘎嘎 wrote:
所反映15公分寬白實線為快慢車道分隔線,係考量本市道路幅寬廣,為利駕駛人辨識道路標線,增進行車安全,爰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51條,放大快慢車道分隔線,目前尚宜維持現況)

嘎大也提到了官方的說法,
他說:本市道路幅寬廣...我說:(這是原先未增設慢車道時的狀況)
為利駕駛人辨識道路標線,增進行車安全(這是敷衍狗臭屁的話,因為沒去圖消15cm變10cm的託辭)
另 放大快慢車道分隔線(你愛放大就放大?那其他地區縣市的百姓到了高雄誰知道你的規矩)
出了事 是按法規來論還是按你地方政府說了算?

而且這裡也前後矛盾:為利駕駛人辨識道路標線,增進行車安全
為利駕駛人辨識道路標線==就應該劃10cm的車道線,這已明顯告知右邊是慢車道
這才是正確的,因法規上制定的是如此多數人都知道
結果反而搞出個雙15cm的白線(路邊線),反倒讓很多人不知道是啥回事!
*就像是你我&他在討論這件事一樣,雙方各有標准在議(異)論
我覺得這種停法 有助於 讓機車.汽車 減緩車速效果! 值得頒獎
因為台灣人的習慣 路 太直 太空 車速就會加快!!假如有狗.有人
跑出來 這樣的停法 減少煞車的車距!!所以這個有錢人 有功無過
如果愛找查 可以報考警察 而且收入也會提升 重點你可以直接開罰

yanyu_911 wrote:
我自己很愛騎車亂跑,...(恕刪)

今天經過鄰近的道路有一段翻新,原劃設白實線15公分,
現今劃設白實線10公分,真搞不懂市政府是...?
高雄的慢車道幾乎都是這種15cm的白實線
如果有新畫的線或者鋪新路,才有機會變成10cm
不能怪現在的市政府
因為一直以來都是這樣,錯很久了

比較有印象的是大昌路底接九如路那段,變成10cm(也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Snoppy911 wrote:
今天經過鄰近的道路有...(恕刪)


高雄人活在一個很矛盾的用路環境啊...
平面就能騎在路肩
到了高速公路反而變成是不對的

是說正常有頭腦有點道德的人
都不會也不該把車停在該處吧
為何要市民承擔這種劃線的錯誤呢??
不對就是不對啊
規則是幫助所有用路人的,怎麼反過來變成打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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