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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2013.09.11新竹市經國路二段 砸車 吐檳榔汁...下午16點11分左右


嘉澤 wrote:
請問....這樣情形...(恕刪)


對方可能是恐嚇、傷害、損毀他人財物
但如果開車撞他這樣可能是蓄意殺人
這不算自衛,算是報復
告死他就可以了!! 讓他賠到爽
當事人在水管嗆聲了~
標記一下..關心後續

法蘭G wrote:
當事人在水管嗆聲了~...(恕刪)


看到了



宗諺 楊發表了評論3 分鐘前



哈哈哈 大家好我就是影片中你們所說低屁孩!!!你他媽開車開到路中間還感PO你也滿勇敢的馬路你加開的旁邊有車不會踩煞車嗎我才懷疑你­有沒有駕照勒= =搞笑沒錢換煞車皮要跟我講送你10組看以後會不會開慢一點@@ !鄉民的力量真偉大= = 新聞也滿厲害的無照高中生!! 林北都已經退伍了還說我無照0.0真是可愛阿 要怎樣都可以不要在那浪費國家資源幾點了還不睡覺 唉 宅宅們部要讓你們家人擔心如果爆肝了怎麼辦 我會哭哭喔 = ) 10點以後不要打給我因為我睡了 = D 有事這支電話 3345678 找的到的話就算你們幸運喔 來去睡了晚安 ^^

kisstom90 wrote:
我是當事人本來在一段...(恕刪)

標記一下
一定要給他一個教訓,不然只會繼續危害到別人

summer1989 wrote:
對方可能是恐嚇、傷害...(恕刪)


以標記

kisstom90 wrote:
看到了宗諺 楊發表了...(恕刪)


感謝轉PO

從他的言語中可以感受到乳臭
年少輕狂很囂張

像他這種可憐的孩子最適合送去大逃殺了
kisstom90 wrote:
我是當事人本...(恕刪)

標記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到底

這樣的屁孩 到底是不是屁孩

車主會不會硬起來說『不是加倍奉還 是十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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