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飛飛 wrote:
拿北美的人口、路況及道路設計,來對照台灣的狀況,
我只能說又是一個外國月亮比較圓的說法了...(恕刪)
這跟外國月亮大小沒有甚麼關係...
別為不良與危險的駕駛行車行為找藉口
那天不幸或是萬一真的遇到了...也都只能啞口無言或是臉紅脖子粗相罵或甚至是懊悔了
良好, 安全的行車觀念與習慣
我相信適用於任何地方
更何況根據TomTom這公司2012年收集車上導航資訊得到的北美塞車狀況
TomTom Congestion Index
加拿大溫哥華還是列名塞車嚴重第二名的城市
所以這裡的車況與道路並不見得就會比台灣好
superbuy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前面那台車如果只開20 我也不能變換車道繞過去超車摟 超車的話變成我是罪魁禍首?...(恕刪)
不管前車速度如何
你要變換車道就有責任去注意隔壁車道的車況, 隔壁車道的車輛是否有要禮讓你, 以及你是否有足夠的空間來進入該車道進而取得路權,
我看過好幾個例子都是因為沒有做回頭看別車道的車輛就變換車道而造成車禍
我家人也曾經紅燈右轉而直行車輛速度過快, 追撞我家人
這些例子最後的判決都是轉彎與變換車道的駕駛要負100%責任
這裡 ICBC driving tips有超過50個良好的行車準則
同時還有互動式的道路狀況行車考驗
在BC省考駕照的方式大概就是依照這樣的考試方式
台灣道路行車觀念好壞需要大家多努力與提升
而不是因為已經很亂很擠了
那也就不用那麼在乎了
想想看20多年前台北市的交通
我相信當時候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不可能改善了
甚麼路口淨空, 車道觀念...根本就完全沒有
四線道的馬路變成有八線道車輛在開...
更別提轉彎車要禮讓行人與直行車的觀念與做法
現在不是已經有越來越好的行車行為了嗎?
更何況良好的行車行為確保的是自己與家人的生命安全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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