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中的汽機車明顯超速,小鴨的錯佔絕大部分,仔細看影片,小鴨在中間車道右轉,而未在外側車道右轉,又未打方向燈,機車騎士10個有8個遇到都會中吧....常常騎車在路上,最度爛的就是計程車,以為路是他的,說轉就轉,最常遇到的就是開在中間車道,路邊有人攔車,完全不管後方有沒有摩托車,直接就切到路邊了,這是誰的錯。小鴨的行徑跟計程車很像,你說是誰的錯????
機車小屁孩負責百分之七十責任在36秒時小鴨已到外側車道,是小屁孩沒煞車保持安全距離,看機車離小鴨超過三十公尺,那樣距離有煞車是不可能撞上去,以為小鴨只是要切到外車道,所以小屁孩原想從小鴨右邊超車,機車有騎到最右邊,而小屁孩還加速,沒料到小鴨要右轉,那路口小也停一台等紅燈機車,所以小鴨有煞車,倒致想硬超左邊的小屁孩以為小鴨不會煞車直接右轉,才撞上小鴨後面左邊,以路權來説小鴨所需負責百分之三十,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
es4241 wrote:Golf在禁止迴轉處...(恕刪) 法律上我也覺得是小鴨的錯,到路口才ˊ變換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因果關係的話,小鴨要賠全部!!注意30秒時小鴨還在中線,35秒道路口時才剛好切到外線轉彎,小鴨變換車道不當侵犯執行車路權,所以論因果關係的話,小鴨要賠全部~~~-.-
許多網友對路權以及交通規則不熟悉,自以為是的錯誤觀念上路,錢賠不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四款: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所以本事故是小鴨三輛車全賠.
tokikawa wrote:yaris轉進去的路口不好轉前面還有等紅燈的機車稍微慢一點正常倒是機車衝這麼快卻沒算準A4和golf都是宇宙無敵倒楣如果A4不閃撞人,更衰 我的意見是~機車全賠.他完全沒有要煞車的意思,我想是在放空吧!今天他選擇剎車,應該只有輕微擦撞,不會害到其他兩台車!中間那台黑車還差一點吃上"過失致死",真是有驚無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