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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大業路嚴重車禍實況 -- 直擊 (補上奧迪車禍事故畫面)

我覺得機車騎士是不是天氣太熱中暑
所以眼前一片漆黑
壓根兒沒看到小白車
就直直撞下去

這事故除了機車騎士
其他人都很衰
Golf在禁止迴轉處迴轉,
有點自招禍的味道.

機車與小鴨則是小鴨的錯,
因為它換車道時讓後方急煞才能避免碰撞,
侵犯了直行車路權.




影片中的汽機車明顯超速,小鴨的錯佔絕大部分,仔細看影片,小鴨在中間車道右轉,而未在外側車道右轉,又未打方向燈,機車騎士10個有8個遇到都會中吧....

常常騎車在路上,最度爛的就是計程車,以為路是他的,說轉就轉,最常遇到的就是開在中間車道,路邊有人攔車,完全不管後方有沒有摩托車,直接就切到路邊了,這是誰的錯。

小鴨的行徑跟計程車很像,你說是誰的錯????
機車小屁孩負責百分之七十責任
在36秒時小鴨已到外側車道,是小屁孩沒煞車保持安全距離,看機車離小鴨超過三十公尺,那樣距離有煞車是不可能撞上去,以為小鴨只是要切到外車道,所以小屁孩原想從小鴨右邊超車,機車有騎到最右邊,而小屁孩還加速,沒料到小鴨要右轉,那路口小也停一台等紅燈機車,所以小鴨有煞車,倒致想硬超左邊的小屁孩以為小鴨不會煞車直接右轉,才撞上小鴨後面左邊,以路權來説小鴨所需負責百分之三十,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


es4241 wrote:
Golf在禁止迴轉處...(恕刪)

法律上我也覺得是小鴨的錯,到路口才ˊ變換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反應不及!!!
因果關係的話,小鴨要賠全部!!
注意30秒時小鴨還在中線,35秒道路口時才剛好切到外線轉彎,小鴨變換車道不當侵犯執行車路權,所以論因果關係的話,小鴨要賠全部~~~-.-
從頭到尾我看到的是不該廻轉的車
在禁止廻轉的車道後翻車
其他!不懂
個人怎感覺是因為壓到噴出去安全帽
許多網友對路權以及交通規則不熟悉,
自以為是的錯誤觀念上路,
錢賠不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所以本事故是小鴨三輛車全賠.



tokikawa wrote:
yaris轉進去的路口不好轉
前面還有等紅燈的機車
稍微慢一點正常
倒是機車衝這麼快卻沒算準A4和golf都是宇宙無敵倒楣
如果A4不閃撞人,更衰

我的意見是~機車全賠.
他完全沒有要煞車的意思,我想是在放空吧!
今天他選擇剎車,應該只有輕微擦撞,不會害到其他兩台車!
中間那台黑車還差一點吃上"過失致死",真是有驚無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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