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pang wrote:
無人受傷,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車損僅是民事,非刑事~~
若有人受傷死亡才會牽涉到刑法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一般說的肇事逃逸。(非告訴乃論)
簡而言之=>撞傷人=>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和解未走法院(無案底)
=>撞傷人跑路=>肇事逃逸(非公訴乃論)=>抓到一定有案底
慎之慎之...(恕刪)
只有車損,絕對不只有民事責任哦
還有行政責任
道交條例第62條第1項:肇事無人傷亡,未依規定處置,罰一千到三千;逃逸者,吊扣其駕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如果是職業駕駛,扣一個月就夠他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