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en200.tw wrote:
所以根本也沒有行駛最高速限得行駛於內側車道且不需理讓道予後車的這種說法
應該說 讓道歸讓道 超速歸超速 兩碼子事
讓道的觀念 0KM ~ 200KM 、鄉間小路 ~ 國道高速公路 都可以
至於超速 民眾可以檢舉 警察可以攔查
但是民眾並沒有權利 "代為執法與判定"
所以是兩碼子事
對方開飛機在高速公路上跑 您是要讓 還是要以身檔車 讓對方知道他違法呢
กิิิิิิิิิิิิิิิิิิิิ ก้้้้้้้้้้้้้้้้้้้้ 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