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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按喇叭示警故事,動作分解圖~~


會發這篇文並不是要袒護警察,我也覺得警察EQ有待加強。

我第一次看到影片就覺得車主按喇叭的時機有點奇怪,所以才會用定格的方式去了解整個過程,並不是要挑車主的毛病。

經過定格後,我也覺得自己的判斷沒有錯誤,給我的感覺就像是叭前面那台警車。

為什麼我會如此說呢?自己也將近開了20年的車,也常常遇到這種打了方向燈馬上就偏移車身的騎士,但通常在他還沒偏移之前我就會按喇叭,如果真的感覺快撞上了,第一時間我會踩煞車,而不是繼續前進。

如果是繼續前進,就表示我有把握閃得過他,這時候也不需要按喇叭了。其實可以再仔細看一下影片,第一聲喇叭是在後方警車回正後才按的。

當然也有可能是反應的時間差造成車頭過了警車才聽到喇叭聲,但第二聲喇叭呢?擺明就是針對前面的警車按的,前面的警車可是很早就打方向燈準備左轉了,也難怪他會不爽而有後續攔檢的動作。

其實在不快的速度之下,踩一下煞車就能避免很多事故,但總是有人不喜歡踩,因此造成後續的爭端。

kk26546505 wrote:
事情真相是

車主:老子我開BMW M3 有400匹馬力 擋我著叭!

警車:你沒看我打燈要轉?

車主:我直行車 我有行車紀錄器 我開40公里

警車:車主麻煩行照駕照

車主:你誰阿!信不信回去PO上網讓你紅


結論:有錢講話就是大聲XD
恕刪)


一語道破精隨

我想起了龍米路要加油的賓士
分解這些圖有意義嗎?這是幾秒鐘的事,腦袋有辦法馬上應變?樓主以為分解圖後就能拆成幾分鐘來應變嗎?還原真相勒!最基本的一件事就是機車本來要轉彎就需要先查看後並放慢速度讓直行車先行通過,機車是靠左的,如果機車不需要禮會後方車輛,那以後肇事事件只會越來越多,有人說在比較遠的距離警察已經打方向燈,難道不知道車子一秒就變很近了嗎?有人說車主口氣差,請問警察一來就說車主超速跨雙黃線,請問警察是眼睛長在後面?這分明就是故意找查,警察不是什麼事都對的,民眾也有兇的權利,口氣大一點又沒罵髒話,請問是有犯那一條法律?又有人說美國考照,怎不去美國住,怎還在台灣,你住的是台灣吧,人都是有脾氣的,不是每個人個性都一樣,或許有人脾氣好遇到警察就乖乖的,但有人脾氣差了點遇到警察就兇了點,這就是人,不要連這種都不懂!喇叭本就是警示作用,也是打招呼的一種,車主有往前的意思並通知前方車輛注意,這很正常,有人或許不愛按喇叭而選擇煞車,這都可以,開車雖然有法規的限制,但某些事本來就是自行應變。

liu7 wrote:
我不想多做評論,純粹...(恕刪)


有影片用什麼截圖

我看又是新莊分局的滅火隊,不然就是同學、朋友


唉~~ 錯了就是錯,廢話一堆
汽車駕駛沒錯吧

後面那台警車真的太慢打燈了,那個位置離汽車大概只有2到3公尺,如果真的馬上就左轉...
以汽車時速40來說,不到1秒就會撞上。而且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後面那台機車是否有繼續逼近...
如果我是那台機車,我看到我左後方2.3公尺有車,我絕對不敢左轉,一定讓他先過。

至於喇叭連按兩聲還算OK吧,有時候太緊急了,想按一下結果卻按了兩下,如果要挑釁的話長按喇叭的效果不是更好?
沒錯..
我在別篇就有說了..
一定有些是那些人的親友團啦..
NBA或大聯盟看有沒有誤判是看影片還是截圖啊..
幫幫忙好嗎?

ddar777 wrote:
有影片用什麼截圖我看...(恕刪)
boss1228 wrote:
1.是不是只要有打方向燈就可以合理的從馬路最右邊直接左轉
後面就一定要讓?
直行車路權本來就比較大
沒什麼好爭的


前車要左轉,
後車本來就應該要讓前車。
這單線道不是雙線道,
警察在自己的線道裡要靠左靠右都是可以的。
再說,
同線道裡本來就不可以違規並排超車。
不要再拿直行車路權比較大這種似是而非的道理來講了,
這裡面的兩台車都算是直行車。

boss1228 wrote:
2.車主從頭到尾沒跨過雙黃實線
認為有的人要不要看眼科
單黃虛線可以走對向不知道的人駕照請重考


同意,
現在很多人連地上的線都看不懂也可以拿到駕照。
(不是開玩笑的,真的多到令人覺得恐怖)
就好像閃紅燈的意思在台灣十個駕駛有八個都不知道,
剩下兩個選擇不遵守,
所以每次閃紅燈的路口都交通大亂。

駕照考路試本來應該會比現行制度簡單,
但卻抱怨連連就是這個道理。
(有辦法做出特技般的倒S,
卻沒辦法上路開車?這是甚麼道理?)

boss1228 wrote:
3.看起來好像有改裝就可以盤查?
前面很多文了
釋字535後立了警察職權行使法明文
沒有定時定點的固定勤務
除非有明顯違法、合理懷疑有違法之可能
才能任意盤查


答案都已經被你講完了...

現行法規規定車體改裝是違法的,
所以有"合理懷疑有違法之可能"。
再加上M3車主違規超車在先,
被攔查合法又合理。

boss1228 wrote:
請問開BMW M3聲音比較大、音響比較大有沒有明顯違法或合理懷疑有違法之可能
我怎麼看不出來
大家都看不出來
記者也看不出來
如果沒有
就是警察違法盤查
還要懷疑嗎?


你為甚麼看不出來我不知道。
台灣民眾理盲又濫情,
再加上M3車主文章裡避重就輕又搬弄是非,
網路言論一面倒是意料之中的事。
至於記者...
別提記者了,
你要跟IQ低的人比?

回到事情本質,
M3車主就是因為叭了那兩聲才有理由可以講,
警察又繞回來攔查在落了他的口實。
但事實上,
他連警察的車都敢逼,
被攔查根本就是剛剛好。
沒被開罰單就好偷笑了,
居然還上網PO文討拍。
我真的不懂這種人有甚麼好同情的?
我是貝可 wrote:
汽車駕駛沒錯吧後面那...(恕刪)


錯大了...

撞上代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前面打燈之後一般人都會踩煞車,
而不是繼續踩油門。
機車路權理論上等於汽車路權,
而且同線道裡並排超車是違規的,
不能因為台灣路上都這樣開就積非成是。

cchang1234 wrote:
前車要左轉,後車本來...(恕刪)
把整件事看完再說吧……
1、駕駛有被開單
2、車主上網取暖後,員警跟所長對媒體的回應(超越雙黃線跟音樂太大聲)
3、員警為了自清,將自己的錄影畫面提供給媒體,結果因為畫面中明顯看到駕駛的個資,員警也觸犯個資法

警察攔檢本來是件正常的事,但加入了個人情緒就有問題,這件事嚴格說起來,雙方都有錯
一堆人還在汽車沒錯 有爭議的是盤查過程
"同線道"我左右轉還需要注意後面的車幹嘛 根本就沒快慢車道 只有一道 機車汽車路權一樣大
同線道情況 汽車以為自己很大機車一定要靠右嗎 駕照用買的喔?
明明是汽車超車不慎才按喇叭 黃虛線雖然可以超車 但顯然汽車忽視機車路權
至於盤查是否合理 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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