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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會議

thirstycrab wrote:
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恕刪)

就算是早期的Papago,就算是前方紀錄器無法拍到側面...........
但拍攝正面仍有一定的事故釐清輔助判別效果,至少能看出你當時開車車速,雍塞的情況下20~30公里比50~60公里,在記錄器畫面中仍可識別!

還是不懂,為何完全不留影片?
但也不猜測其他原因了!

另外,對於側面擦撞,並非前方紀錄器沒錄到,就完全沒用!
之前陪朋友處理事故,同樣是駕駛座側面遭機車騎士鑽車道擦傷
對方小屁孩硬說是友人開車撞他,猜想因為汽車是(進口車),小屁孩想規避汽車賠償金額吧!

進警局,前方記錄器調出來,汽車剛起步,時速根本不快,畫面內也完全沒看到機車入鏡,汽車也完全沒變換車道,這樣的情況下,請問汽車如何撞機車?

機車騎士在警局看影片還想硬凹說,可能是汽車的死角,所以沒看到他騎內線
連處理的員警都看不下去了,直接說有開車的人,從影片上來看,駕駛人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真的要去撞你,以現場事故圖來看,機車不可能沒出現在((((((錄影畫面內)))))

接著就看對方狂打電話似乎找朋友問什麼車修理要多少錢之類的!
後續肇事判定,汽車連1%的肇責都沒有!


結論:
1.) 任何事故不管對自己有利或不利,影片都建議保留!
2.) 有記錄器不是萬能,該保的保險還是要保,省不得!150萬都可以保20年以上了!

祝...能遇到好的法官 ,做公正的判決!
thirstycrab wrote:
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恕刪)

thirstycrab wrote:
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恕刪)

hortin wrote:


正解,

不管怎樣,紀錄檔都要留著,證明自己沒有違規可以大概看出車速!

建議後面也裝型車紀錄器!

hortin wrote:
就算是早期的Papa...(恕刪)



我也這樣覺得,認同+1

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沒那麼快就覆蓋的~~

不知為何樓主要把檔案洗掉
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沒那麼快就覆蓋的 +1
---
我猜不是檔案被覆蓋!!
而是車上的祕密大於車禍事實,所以選擇說被覆蓋了!!
以上我的猜想
建議樓主還是要保留行車紀錄影像,上次因為剛起步要右轉,剛好有行人要過我就停了下來,後面就追撞上來,說我緊急煞車,害他追撞上來,我就拿影像給警察看(因為我只裝照前面的行車紀錄器),我影像上還有速度顯示,後來就直接開去原廠估價,要她自己去跟保養廠橋價格,而我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三天後就取車。

一支保桿加潰縮支架和烤漆,花了好像快一萬,對方一直叫我去別的保養廠,我就跟他說你跟我的保險公司談。
去年我開車準備右轉進停車場買東西, 打方向燈看右後視鏡,發現有一台機車騎很快,所以原地停車讓她先過去.結果她還是擦撞我的右後視鏡與葉子板後,直接連車帶人噴進路邊商家的販售的小盆栽群中,我想她應該是騎車分心了...
女騎士送醫,我留原地等交警做筆錄.描述過後交警說機車沒煞車痕,所以也有可能是她騎很慢,我撞上她.警察這麼講我真是欲哭無淚呀.又調不到任何監視畫面證明肇事責任.
看她撞得那麼慘,如果反咬我我不就慘了.還好未滿18歲的女騎士自己承認超速與沒注意,我也只收2000元補助讓我換原廠後視鏡(學生打工族, 後視鏡我其實換了2800元,98年的老車,葉子板與前門板金凹了也算了).不過女學多一條無照駕駛罰單,打完折8000元的盆栽"購買費用",與10000元的機車修理費(前插都歪了).
隔週就裝行車紀錄器了.這種錢真的不要省.
住院五天,醫藥費9k多...請問對方傷勢如何?
求償150萬??對方是名人還是會造成他以後長期無法工作呢?
求償不是隨便亂喊的,要有合理的證據來證明這場車禍會造成他有150萬的損失...
否則就像是路邊遇到詐騙集團一樣啦...

直接上法院,你過失傷害會成立,也會留有案底,但和解金額為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工作損失.
以沒開刀,沒重度傷害,無肢殘的狀況下...精神損失不會超過10萬...工作損失則要對方提證明(薪資單,扣繳憑單),如對方說幾個月內無法工作之類的,也請提供醫師診斷證明以及公司請假證明(加蓋公司章)...相同的,其他損失也要提出證明,不是嘴巴說說就可以...
基本上開庭就是攻防戰...

出庭的時候必須逐一比對,篩選掉一些灌水的資料,來讓法官能有個正確的參考依據...

行車記錄器畫面刪除!~!...就算沒拍到撞擊的畫面,但也是你行進路線以及車速的最好證明阿,如果事實真如你說的,你有畫面的話,就可以推翻對方的說詞了...


都到這個時候了,請個律師吧,他會教你怎麼做...總比你被敲竹槓要好...

主因在樓主
讓他告吧
最多有前科而已
前科這東西又不會寫在臉上

150萬理由是
永久無法工作嗎
不符合社會觀感
上法院再說嘍


上面大大也說的很好
如果要請律師也要慎選

這陣子也幫很多人處理車禍的事
我這邊都不是主因
1.事故是去年發生的,快半年了,到事故鑑定時才有行車紀錄的問題 致於是被覆蓋還是我自己做賊心虛洗掉,沒圖沒真相 如我文中寫的 沒留紀錄就是我心虛吧 說了自己是百口莫辯別砲我了
2.調解已經有過2次,都是我跟保險公司2個人,對方是找了地方有力人士跟親戚一行5-6個人 也不願在事故發生地調解,我配合在對方戶籍所在地開的,要求和解金額文中是第2次開的,第一次低些,基本上2次調解都沒成立
3.事故鑑定是在對方提告前我自己花錢申請的,對方在我申請鑑定後提告
4.對方提告了,現在是等法院通知出庭

板上回文有正面有負面,對我來說都無所謂了,因為對已經發生或未來結果都沒影響,只是想告訴其他人,現在是要自負舉證責任,別像我這樣甚麼都沒,而對方就是受傷住院,直接就吃虧

感謝各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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