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良民 wrote:
你這說的可是一條人命,
"付出代價了吧!"
就因為救護車人員平時的隨便,
付出了一條人命的代價.
警政署署長及消防局局長到底還要流多少血你們才會正視這個問題.
救護車如果你不急就乖乖的不要打開警示燈,好好的當一般的車輛....(恕刪)
大哥你搞清楚狀況!!
撞死人的是民間的救護車!!
不關警政署更不關消防局,他們真的是躺著都被打起來檔子彈
是衛生局管的要砲也搞清楚狀況,民間救護車是套用在救護車管理辦法內不是消防法
民間救護車在值勤時有優先權力但不是「公權力」也請搞清楚
檔民間救護車===>開罰!司機po網
檔公家救護車===>開罰!妨礙公務送辦!!
消防的救護車從出發到返隊都是在受控管的情況,出發要回報到場要回報到院前要回報到院要回報離院返隊要回報,路上也不會亂鳴笛萬一被申訴上面還會調影片來看
民間救護車管控都是自行管理,除非有大量傷患才會被徵調使用所以常常新聞播濫用警笛或是在路上飆車的都是民間的
你卻要怪消防局,真的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