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的部份沒有疑問,你的車只值十四萬,沒有協調空間。其他的部份先告傷害,這樣他才會去計算得失,出庭曠日廢時,過失傷害無誠意和解假設判1~2個月易科罰金就是3~6w一罪一罰再*2=6~12w,這樣你有多少其他的議價空間?
linuxwindows98 wrote:各位大大,這是小弟笰...(恕刪) 版大可以直接走法律上訴你是直接被"追撞" 後方必須負完全責任!!!況且你也是靜止下被撞的 怎判都大過於這14萬!!!順便連同過失傷害一起告!!!讓他知道什麼叫做"負責任"!!
stephanie_0801 wrote:sorry 請教一下...(恕刪) 你刑事傷害的部份沒有成案就不用去考慮賠償問題。車輛事故的刑事傷害開庭會先讓兩造調解,那時才有議價空間。你沒告他,就沒籌碼,他會主動理你才有鬼。補充:車輛損失跟過失傷害是兩碼事,求償對象也不同,你有點搞混了。
其實你說的中古車價因該是售價.但實際上你去賣車行也差不多那個價錢.14萬 你在報廢 因該還能加各1萬多2003的車講真的也10年 換個角度想你會花20萬左右去買一台10年的中古車嗎?對方 我是覺得他有保險 認知也是保險公司會處理.理論上來說如果他的保額夠多 那賠不賠就是保險公司問題這對我們一般人民很頭痛.因為不知道如何去跟保險公司談至於受傷問題 喜歡就提告.覺得沒差就別告.如果是想拿這條來壓對方 當然也可以你自己不是也說如果修車 保險公司會處理到好.如果覺得賠太少 你就修吧看開點八 車禍就是這樣 人沒事最好了 有錢的人的錢很難要.保險公司的人的錢更難要
nowin wrote:更新:剛才發現你在車價上的認知應該只差2萬元.你的那堆廢鐵.也許可以賣個1-2萬元...你可以先找個2-3家來估價.若可以賣到2萬元.就結案了!! 保險公司出了14萬, 車子不就是保險公司的了嗎? .. 還能拿去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