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9276 wrote:
打電話去警局想查閱路口監視畫面,
問該轄區員警如何查看畫面,
竟什麼也沒問就推三阻四的說想翻案機會渺茫,
並說要調畫面要去跟警察大隊(北平東路)臨櫃申請。
接著我又打去警大,
結果他說要調路口監視畫面是老百姓的權利,
更別說是發生交通事故,
警大員警更提醒我一定要去追問轄區初判報告到底有無調閱畫面,
接著,我再去電先前的轄區警局(接的都是同一人),
他先是跟我說警察大隊都下班了,
於是我轉訴警大所說的話,
結果那名員警聽完後馬上就說他要接另一通電話,
接完電話後改口了,
說要找原承辦員警但是他休假。
感覺轄區員警不是懶惰,不然就是跟另一位當事人有...............
如果你那段對話有錄音,就丟給政風室吧。
不過你不確定他有沒有變換車道你還能撞到,那也蠻神奇的。
如果是真的,那.....................你可能真的會站不住腳
eric9276 wrote:
而且我的對應當事人每天都會打電話"關心我",
從事故還沒滿30天就告訴我"有人"跟他說初判已經確認全都是我的過失,
不管怎樣,先不要理他,講到最後你可能就真的會認為自己錯了。
如果你覺得自己不應該是肇事者,那就一切照程序來。如果他再跟你這樣講,
你就問清楚"有人"是誰?
警察?警察沒有判斷誰對誰錯的權力。更別說你們連肇事鑑定都還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