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系拍狼 wrote:
你可以上路啊,只是別...(恕刪)
可是現在是有可能演變成不管有沒有燻到人
只要哪天礙到了路人甲的眼(這種人很多)或為了獎金故意找碴
即便你是合法的
只要他檢舉(不成立他也沒差)
你就一定要撥時間去檢驗
你不覺得這樣是擾民嗎?
要是哪天你被檢舉了
你...無所謂嗎?
SANADA-RYUICHI wrote:
只要車牌資料正確很少...(恕刪)
SANADA-RYUICHI wrote:
其實我覺得這種需要儀器才能確認的違規
例如:排氣管噪音 廢氣
不適合開放民眾檢舉
不然就容易發生
明明車子是合格的
卻因有心人的檢舉
就必須要撥空去檢驗
那檢驗合格後
當初檢舉的人是不是也該付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