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ETC各種規定、作業程序跟設計上不方便的地方來看,遠通根本就是想賺手續費。扣䥗失敗有必要每次都出帳嘛?明明可以做到月結只要月底出一次帳單,省人工,省郵費、省紙張。可是遠通卻硬要一次扣失敗出一筆帳,一筆帳就一筆手續費。
由於48小時才能獲得資訊,在遠通簡訊通知餘額不足時往前推48小時,只要時限內補繳免手續費並享原優惠且須寬裕2小時以利於高速公路行進間車輛得就近即時儲值,此兩小時之通行費只要時限內補繳免手續費並享原優惠事情的根源在遠通未善盡告知之責任,基於保護消費者,以上建議應為遠通於未能改善即時顯現餘額之過度方案,請遠通及政府務必審慎考量,以免衍生糾紛,消保官應介入協調不要畏首畏尾,做正確的事,做該做的事,也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消費者仗義直言,爭取合理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