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Lin wrote:看圖來說你的贏面較大...(恕刪) 那那個做筆錄是一對一這樣嗎? 就是警察跟妳只是我自己心裡有數,但是當時沒去注意自己時速多少我那條路段也是限速50,只是車子前頭毀了不過我想應該60.70那邊@@最後陪你10萬整, 那時候是算還在和解階段?謝謝你提供的意見
ck924210 wrote:恩恩大致上瞭解了只是...(恕刪) 就算去法院...也是他要陪你...開庭時把修車費用以及慰問金的金額一併提出來還有拿著你的驗傷單去告他傷害.......今天要是我的話...保證是他打來求我和解對方要是沒有陪你錢的話,過失傷害千萬不要和解千萬記住...錢沒有拿到之前,不要寫和解書
小笠原由紀夫 wrote:就算去法院...也是...(恕刪) 好的!我會記住只是現在我想等30天後的那個初故研判分析表不然我和他根本各說各話..我一開始本來也是想說和解比較簡單快點了事哪知道他也不認錯,反而把過錯全部算到我頭上..但是那時候當下過完隔天吧,他就打電話跟我提賠償的事情說他不想花到一毛錢,擺明就是不想付錢,然後你超速責任會較大什麼一堆的我就都只回喔.喔......想說他那時候就比我想的還清楚,那為什麼不走和解這條路一定要逼到訴訟這條?不是對他比較不利嗎?這個他應該有想過吧? 我是有這個疑問在....oldlake wrote:+1他頭殼壞囉他...(恕刪) 黑阿但是他明知道這樣對他比較不利,為何要選走上法院這條...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