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start9 wrote:
僅依照照片, 黃色虛線標記看起來是對樓主不利...
但依照行車紀錄器, 紅車該停而未停導致撞上(應注意未注意), 畢竟樓主已經過了"路口上"被撞到, 而不是明確的"車道上"...紅車看到前方路況後有避免之義務, 車子煞的住(車速不快)的狀況下為什麼執意又轉? 黃色虛線就是可視情況短暫跨越(超車或是路口轉彎), 以路權來說也是樓主先到路口, 轉彎過程中被後到車輛撞擊, 這樣責任上怎麼判別?
所以小弟我個人認為很難認定對錯~
不過行車紀錄器較真實保留當時狀況, 應該對樓主比較有利~ (稍微)
真是一派胡言聽不下去,
樓主把車開到人家的車道上去了,
還說對方"紅車該停而未停導致撞上(應注意未注意)"
換成是你~~轉彎到一半突然出現一台車擋在你前面,
你又會說什麼

假設今天是樓主是紅車那一方好了,
被一台吃對向車道的轉彎車輛檔住去路進而導致小擦撞,
會覺得是自己的錯嗎?
大過年的,
理虧就包個紅包和氣解決就好了,
一點小錢是賠不起嗎

david180 wrote:
家人第一次車禍做筆錄,想請教各位後續的推演。
時間1/24日下午4點41分左右
地點在屏東縣高樹鄉青山路電線桿48號前
對方開紅色車是一名女學生開的
對方父親好像跟警察很熟 還一直跟我家人說 (說不定我們還要賠他們)
想請教大家被右轉車撞到, 左轉車要負責嗎? (ps警察和肇事者父親說有壓線(黃色虛線)依照目前絕對路權 錯在左轉車)(但事發停留地點看並無標線)
且有一個疑問
右轉車已到彎道 但對方前輪沒有轉向右轉??可以算是一項證據嗎?
請問大家依以下圖片影片 幫忙看左轉車到底有沒有錯?
如果結果是對我們不利 希望能跟對方和解(恕刪)
依行車紀錄器來看, T車沿路一直吃對向,駕駛行為嚴重不良,甚至在轉彎處也是佔用到對向車道, 路雖小, 但駕駛行為不良, 佔用對向車道是事實, 請勇於認錯改正,


不要再講一些 "跟警察很熟..."這種轉移焦點的話了, 人家雖然轉彎, 但都在自己車道, T車主卻是沿路佔用對向,甚至碰撞點都在對向, 還有什麼好說的,

請樓主知錯認錯, 他沒有違法, 不用賠, 您違法了,請賠給人家, 上來取暖, 來被砲的嗎?

請不要因為親情而偏袒,就我旁觀這來看: T車沿路錯很大, 應該要吊銷駕照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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