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定養 wrote:
我認為在最外側車道可...(恕刪)
這樣有專用嗎 還不是開過來 所以 以你的論點 改成這樣
汽車要停車就要停汽車專用道右側 在穿越在穿越機車專用道走到人行道
至於會不會造成 後面車輛阻塞
可以參考 現行 機慢優先車道 一台汽車臨停 後面車輛就會閃避 到其他車道
不過機車有機會被收600元過路費
愛騎車的人 喜歡honda 掀背車
gam wrote:
直線左轉, 常常第二部車不耐煩就想超車左轉, 於是對向車道被他一塞就少了一個車道, 他自己轉不過去就算了, 對向車道只剩一半的流量....
當然最白癡的就是台南市政府的自行車專用道.....根本就沒幾部腳踏車在用, 整個民生路的自行車道現在已經是店家的特約停車場, 一般併排停車已經不稀奇了, 台南市三併排停車已經是常態...金華路上一堆人為了吃, 直接把車子停在馬路上佔用一個車道也是常態, 問題是, 警察看到裝瞎不管也成了常態...(恕刪)
你說的對極了,
在台灣左轉占用直行車道插隊和違規停車根本已經成失控狀態了,
有時沒幾個人在排隊連第二輛車也要硬插隊,
台南的紅黃線也只是塗好看的,
台南特有的 "機慢車優先道" 機慢車反而路權反而排第二, 停車路權最大!
反正政府就放給他爛,
只能靠民眾自發奮勇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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