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不然我們一起來發動不鑽運動, 半天閒逛台北市即可!你當發起人之一, 我保證人數應該會不少喔, 因為您的粉施肯定比我多上數十倍, 多少人想一見您的蘆山真面目, 英雄! 老師當發起人的話我一定到就算翹班也絕對參加敢問老師有這個意願嗎?回主題我曾在南京東被違規停車逼上禁行機車道被開了一張單拍照的員警還很巧妙的避開違規停車唉...機車族為難啊
個人是不清楚那位B大哥是對機車有多麼痛恨...不過,在下PO這一篇文的用意,只是想要求,警方不要大小眼~面對四輪or四輪以上,就可以睜隻眼閉隻眼,抱著"沒關係,只不過是暫停一下而已"的心態...而一看到二輪壓到禁行機車,直接就拿DSLR出來拍寫真了!請先確保機車行車權益沒有受損時,再來拍照吧.....至於B大哥有空就去台北市中山南北路看看 (記得要在上下班時間)看那些任意路邊停的汽車,是怎麼逼得機車去剪你的線,刷你的卡!
對執法者而言所有的違規都是惡性違規,違規只有分兩類,好抓與不好抓,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是最好抓,上下班時間在天橋一站2個小時,一個月的業績一定達到,永不落空,有比這更好抓的嗎?沒有危險性(不會被打被撞、不用在車陣中吸廢氣),需要業績時來一下,保證整月爽歪歪。正是因為好抓,所以扭曲執法者的價值觀,為了業績抓違規,達到業績違規關我屁事,正確的作法應是警察機關將轄區違規情況嚴重的地段匯報給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視道路與交通狀況,應增設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並將不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同時清除。現在是道路歸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執法歸察機關,形成執法的拼命抓違規,而造成違規的情事確是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無視道路與交通狀況增設或清除標誌、標線、號誌,苦的就是老百姓,錯誤的交通設施與道路規劃就是一個交通陷阱,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挖坑給老百姓跳,警察機關拼命抓,有公義嗎?有人說守法是天經地義,違法就是錯,今日這說法受到嚴重的挑戰,1.我不想違法確不得不違法:每個路口都有其胃納量,當車量流量過大,勢必侵占禁行機車車道,為了保障自身安全所為,取締違規有瑕疵。2.政府增設不必要的限制迫使人民違法:政府訂下規則就要人民遵守,內2車道為禁行禁行機車道不合台灣現況,內1車道為禁行機車道,三線道以上才設禁行機車道才合理。3.政府執法態度偏頗:道路邊有公車停靠、汽車違規停車,往往都佔用機車道,迫使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應先淨空道路邊與機車優先道才能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別人違規迫使我違規不能算我的錯。安全行駛在道路上是每個人的權利,不能為某族群權益,影響其他人權利,禁行機車道就是影響騎車族權利,內1車道為禁行機車道,三線道以上才設禁行機車道,並加強取締路邊違規停車與公車未依規定停靠,才是保障全體用路人的安全。
米咖 wrote:我們先來觀察無禁的南...(恕刪) 那人不敢拉,我先提的問題,竟然反過來問我哩,笑死人了。沒種的人,就是沒種,口口聲聲說禁行機車安全,搞不好哪一天自己就騎在被刨除的禁行機車道上,還自爽勒。不過這人我已經加到黑名單了,沒想到還會來看我的文阿,真的是自取其辱。
米咖 wrote:您不是說禁行機車道是...(恕刪) 我哪句話說禁行機車是危險的??米咖大您也會自行腦補了??米咖 wrote:我們先來觀察無禁的南...(恕刪) 市民大道怎不看??米咖 wrote:所以您下去騎乘北宜與台3(省道)時, 要記得千萬不要騎乘非禁行機車道喔 不是八成,十成告訴你,真的沒走過。米咖 wrote:不然我們一起來發動不...(恕刪) 平常從自己做起阿??幹麻沒是像那個無聊機車路權團體一樣發啥運動??難道沒啥團體運動就不會自律??米咖 wrote:多少人想一見您的蘆山真面目, 英雄! 謝謝,根據你家N大的講法,我是跳針哥,專跳到機車路權團體不敢面對的地方。
你口中的死要違規的機車? 可以舉些例子嗎???我想那些所謂死要違規的機車,應該不會像是機車路權團體那樣..而且,那跟那些酒駕,飆車,逼車,任意停車的汽車駕駛..不是同樣道理嗎??今天你為了你口中的那群死要違規的人,你這樣子抨擊機車路權,豈不是不合理嗎??若是那些機車路權團體,就是每天故意騎機車,然後騎到禁行機車道,再蛇行亂騎~我想也不會有人想支持吧?PS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495645&p=1B兄有空可以看一下這篇,該車主停在公車專用道,認為警察應該給他勸導~可是他這樣停,造成公車停不進去格內,只能直接停路中間,那試問機車要怎麼走呢??要嘛賭命+罰錢,要嘛花時間等...當然你會想說,生命可貴,但是問題點是在...為什麼那人可以這樣公然違規,卻認為自己不應該被拍而機車卻不能因為閃避車況而切到內側車道?
tzongyao wrote:你口中的死要違規的機...(恕刪) 某些人,看到少部分機車違規,就把全部機車看成惡性重大。但是面對汽車違規,通常都視而不見,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問過眼科醫生,醫生也說不出來這種疾病的學名。口口聲聲說爭取路權的就是愛違規的,可笑的思想,所以爭取幼兒補助的父母就是貪財摟?那種人無須跟他討論那麼多拉,權益爭取到,就是自己的,他不願意面對現實,那是他的事情。是吧,就算全台灣只剩下他一個認為禁行機車危險,全部的禁行機車都取消,那人還是會乖乖的去跟外側違規停車搶車道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