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u55 wrote:
昨天(12/11)下...(恕刪)
不想鬧大的話 點他一下 你有行車記錄器 你可不是無故煞車
看他會不會知難而退
想鬧大的話 行車記錄器影片拿出來
到時上法院
修車和你太太受傷部份就有他賠的了
只能說惹錯人了 惹到有行車記錄器的樓主
udu55 wrote:
昨晚到交通事故處理組找那位員警,先將我的資料、電話給他登記之後,問了他當時是什麼狀況,
他說對方是兩個學生,當下因為我自己先走掉了,而他們可能不曉得我跟他們講完話走回車上是
打算要離開,我也沒有打算報警(實在是我當時的判斷不對,當下只一直以為他們從後面來撞我,
而且我沒有違規,所以這次事件應該完全是他們的錯,而我並不打算要求他們賠償,當然他們的
車損、受傷也不可能來要我賠,我這次就當個好人吧,不跟他們計較了(自我感覺),而且我真的
在趕時間啊(誤誤誤).....) ,然後我就走了。
據警員的說法是,他們看我就這樣走掉了,好像也覺得有點不知所措,他們只知道他們自己有受傷,
所以就在當場報了案,然後警察就過去處理、拍照。
之後他們到了事故處理組那邊也不是作筆錄,而是做報案的動作和留他們的資料給警員,然後警員
去調監視器找到我的車子(他們當下並沒有記住我的車牌,只知道我是銀色車)。
我把電話留給警員後,我請警員幫我轉達,請對方主動跟我聯絡(我不想花我的電話費打過去...
我覺得我已經夠倒楣了),現在就看他們時麼時候要打來、會作哪些要求了。
回到家之後,我又想了幾種可能性,他們會不會是因為知道自己是肇事者,但我卻沒有報警就走了,
他們也擔心我是那種會回過頭來反咬他們一口的那種人,所以才覺得雖然是他們來撞我,但是也應該
要報警這樣對他們才有保障 ....,而只留了報案記錄沒有作筆錄,是至少以後我沒辦法告他們肇逃,
而因為他們報了案,所以員警也必須請我過去留個資料。
至於雙方都留了資料之後,若只是雙方都對對方沒有任何賠償要求,那麼就是合解書寫一寫簽一簽,
這樣雙方都不用再擔心日後會有什麼法律責任的問題。
上面寫的都只是我自己心裡面所想的理想狀況,真正的狀況是怎樣還不知道 .... 等他聯絡吧。
有網友分別提到 "車禍肇事" 以及 "非肇事者保險不理賠" 這兩件事,我有蠻多疑問的。
所謂肇事者指的是在我的這次事件當中,指的對方嗎 ? 還是我呢 ? 還是雙方都是肇事者呢 ?
我自己從字面上去解讀是認為指的是撞人的人,而不是被撞的人。不曉得這樣對不對 ??
還是說,這件事裡,我雖然被撞了,但是我沒報警就走了,那我也可以算是"肇事者"或者"肇逃"??
又或者,只要是任何一件車輛對車輛的車禍案件當中,不管是誰撞誰,雙方一律都算是肇事者 ????
上面這點我自己個人認為應該是不太可能的....
有的人說他的經驗當中,自己本身不是肇事方,保險是不會理賠的,但是似乎大多數人的說法都是
可以理賠,是分險種的關係嗎 ??
我目前只有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恕刪)
呆呆笨雄 wrote:
這位大大
建議您還是要去多保個第3人傷害和財損險 大約多個幾千塊
這是避免有許多人用假車禍真斂財
如真不幸發生假車禍真斂財 可以由保險公司去處理
小弟有切身之痛 因為被人搞個名其妙的假車禍
也是說要告過失傷害 對方還嗆說不上調解會 如要去調解會 他要的錢會更多
還好有保第3人傷害和財損險 由保險理賠 下次保費會增加1成左右
所以說現在不要對人太好 好心是沒有好報的
下次不幸發生車禍 記得一定要報警 然後跟警察說要送調解會 也要同時通知保險公司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