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解答,這幾天準備在第二次協調,我們的立場說明就是,一切依收據跟證明書來談,既然對方是靠法理保護自己,那我們也要依法理來保護自己,我們絕對不會有恃無恐,該負的責任絕對不逃避,但不該我們負的責任,也絕對不會讓他逼上身,該給的錢一定會給,不該給的一個子也不會給對方有更進一步消息或者結果時,我會再來告訴大家的, 在此真的非常謝謝大家的幫忙,真的很謝謝
橘子小豹貓 wrote:謝謝大家的解答,這幾...(恕刪) 前面很多大大引述法條我就不在多說..基本上如果協調失敗..我也是支持樓主上法院的..民事賠償部份..基本上是屬於證據論..所有的要求都必須提出單據證明..並不會像樓主想像的那麼恐怖的..法官那邊..會依照對方提出的單據裁定..另外..建議樓主如果上法院盡量放低身段..陳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對方獅子大開口.不願意和解)對你的判決會有幫助的..以上希望有幫到你..祝樓主行車平安
儘量跟對方和解..任何和解的內容均想辦法保留下證據例如買水果拜訪..包了紅包..和平的口吻跟對方談判千萬不要被對方挑釁的語氣而失去理性..最後對方一定會以刑逼民對簿公堂後就將之前你誠心誠意的證據一項一項攤給法官看...至少對於最後的判決是有影響的..若不是要吃公家飯..前科是還好..平常遇到臨檢警察盤查身分時..小電腦顯示你有傷害前科大都會不以為意..因為很多是交通事故遭對方控告而來也不會刻意刁難你或狂詢問你話..只是..開車門真的要很小心再小心..哀...
Q1:假如,在過年前的一、二天發生了車禍,只有單純財損;無人受傷,肇責100%完全歸我,對方要求一定要原廠修複,而過年期間原廠修理廠又修了N天的假。當車輛完全修複後,對方可否要求這段期間租車的費用呢(有租車發票)?Q2:我方主張要求,對方至我方非原廠之修車廠修理,且該廠有提供修車期間內免費代步車使用,而對方拒絕,堅持原廠修複,對方可否要求這段期間租車的費用呢?Q3:在原廠修複期間,我方能主動提供免費使用之代步車,對方拒絕,對方可否要求這段期間租車的費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