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ovico wrote:一輛日產livina1.6 突然從右邊切入我的車道真的很危險一上橋,踩一點油門,把它留在後面,避免它又亂切。大概好幾秒後,它突然從左後追上來,貼近我的左側。是想挑釁嗎?...(恕刪) 誰挑釁誰?
getyoubruce wrote:初速度的單位怪怪的吧焦耳是能量的單位耶...(恕刪) 沒錯規定是以焦耳為單位若是以初速來規範的話只要用加重彈或是其它更重的子彈殺傷力會更大所以是用發射出去的子彈能量來計算重量越重的子彈初速就該越慢
只是阻嚇的話,就可以阻卻責任,達到自我防衛的效果除非你沒事拿去嚇人才是恐嚇罪我也遇過沒方向燈硬切過來,按個喇叭提醒,結果對方逼車在二高要我停下來,一到路肩就兩個年輕人下車對方拿著阿b瓶走過來,我下車球棒就拿出來說著,請問有什麼事情嗎?他們看到就說聲不好意思就上車了可能是因為我開小車的關係吧,好欺負
gene1219kimo wrote:所以有人遇到真槍 要拿什麼? 一把槍加上警察證當然,如果把防彈手提包在拿出來,只要不是槍擊要犯,對方應該會馬上投降或是跳上車快跑,加上一支有電的行動電話手槍+警察證 >> 有動力的車+行動電話 > 真槍 >> 玩具槍 > 球棒 > 玻璃瓶快變閒聊區了
Cullegg wrote:一把槍加上警察證當然,如果把防彈手提包在拿出來,只要不是槍擊要犯,對方應該會馬上投降或是跳上車快跑,加上一支有電的行動電話手槍+警察證 >> 有動力的車+行動電話 > 真槍 >> 玩具槍 > 球棒 > 玻璃瓶快變閒聊區了 其實您忘了說,可以給他一顆地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