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遇到挑釁


寶貝兔... wrote:
初速度不得高於20焦...(恕刪)


初速度的單位怪怪的吧
焦耳是能量的單位耶...

vicovico wrote:
一輛日產livina1.6 突然從右邊切入我的車道
真的很危險
一上橋,踩一點油門,把它留在後面,避免它又亂切。
大概好幾秒後,
它突然從左後追上來,貼近我的左側。
是想挑釁嗎?...(恕刪)

誰挑釁誰?

vicovico wrote:
剛經過基隆路,一輛日...(恕刪)

我騎著八年的得意100機車慢慢騎都會被小屁孩開著改裝車挑釁了,瘋狂的衝到我面前擋我... 這年頭什麼人都有啊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Goodtruck Scania wrote:
大哥..妳誤會了! ...(恕刪)


直接買鎮爆槍就好啦,可以合法持有並直接開具證明,如果警方對此有疑問就出示證明即可,只是價格稍微高了點 ...

getyoubruce wrote:
初速度的單位怪怪的吧
焦耳是能量的單位耶...(恕刪)


沒錯
規定是以焦耳為單位
若是以初速來規範的話
只要用加重彈或是其它更重的子彈殺傷力會更大
所以是用發射出去的子彈能量來計算
重量越重的子彈初速就該越慢

只是阻嚇的話,就可以阻卻責任,達到自我防衛的效果
除非你沒事拿去嚇人才是恐嚇罪

我也遇過沒方向燈硬切過來,按個喇叭提醒,結果對方逼車在二高要我停下來,一到路肩就兩個年輕人下車

對方拿著阿b瓶走過來,我下車球棒就拿出來說著,請問有什麼事情嗎?

他們看到就說聲不好意思就上車了

可能是因為我開小車的關係吧,好欺負
所以有人遇到球棒 要拿玩具槍
所以有人遇到玻璃瓶 要拿球棒
所以有人遇到真槍 要拿什麼?
gene1219kimo wrote:
所以有人遇到真槍 要拿什麼?

一把槍加上警察證

當然,如果把防彈手提包在拿出來,只要不是槍擊要犯,對方應該會馬上投降


或是跳上車快跑,加上一支有電的行動電話

手槍+警察證 >> 有動力的車+行動電話 > 真槍 >> 玩具槍 > 球棒 > 玻璃瓶

快變閒聊區了
台灣就是這樣,習慣吧!
大家都在馬路上消化無法發洩的怨氣

Cullegg wrote:
一把槍加上警察證

當然,如果把防彈手提包在拿出來,只要不是槍擊要犯,對方應該會馬上投降


或是跳上車快跑,加上一支有電的行動電話

手槍+警察證 >> 有動力的車+行動電話 > 真槍 >> 玩具槍 > 球棒 > 玻璃瓶

快變閒聊區了


其實您忘了說,可以給他一顆地瓜......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