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zom711 wrote:若因其他任何意外事件導致重機駕駛人車分離跨越到其他車道,遭"他車"輾斃時,只要有行車紀錄器能佐證"他車"確實反應不及,且"他車"無超速等違規行為,不得要"他車"負任何肇事責任."他車"之定義為:非直接或間接造成重機事故之車輛皆屬之...(恕刪) 最好是四輪的車內人員飛出時,也要比照辦理zzz
好議題這種事免不了會發生的 (當然希望不要發生)汽車這樣開都會有莫名的失控、爆胎、擦撞意外若同樣是高速公路上的重機們,不用特殊對待,等同汽車一樣會有發生碰撞或任何事故的機率碰撞的重機駕駛飛出去,就跟高速公路上行駛中曾飛出去過的流水席用的圓桌、棉被(偶遇過)、輪胎、輪圈等只是碰到那些飛出來的東西不會有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問題碰到重機駕駛從飛出來,當然要小心避免不要壓到或碰到真碰到了,也是跟現有平面道路的情形一樣,差別只在於法官法律不可能會去制定那種 "保證不會有責任"的條文
mozom711 wrote:這是假設會遇到的狀況...(恕刪) 我想表達的是....這種假設性的東西...要問也該問國道警察局吧高公局怎麼會知道這種假設性的東西"肇責"要怎麼認定呢....你都提到"肇責"了...這種東西會由高公局認定????你在高速公路出車禍...是高公局幫你做初步分析嗎???這是我的基本認知啦...有錯的話還請指正
www1860 wrote:前面的騎士出事我輾過他的話我可以申請國賠 如果車禍是因為道路或閘道燈損壞,應該可以。或是控告那些推這法案的人嗎? 如果可以證明該交通工具無法勝任該公路的正常使用(例如以時速 90 巡航),那就可以試看看。
我印象中只要在國道上有發生死亡車禍的車好像都會被扣在國道警察那邊等到責任完全釐清才放車很多車一放就是好多年如果我沒壓到人但是輾過重車是不是也是一樣啊?或是因為重車死亡車禍而跟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也是一干車輛都扣車?有沒有人知道的解答一下
Johnny_depp wrote:法律不可能會去制定那種 "保證不會有責任"的條文...(恕刪) 那必須有相關配套措施吧~說個比較不客氣的話以後想自殺的人千萬別跳樓/跳海/吞藥/自殘就去租重機上國道因為就算掛了還是有人多少會賠不賠也可以拖個人進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