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車應注意未注意,道義上,機車騎士要賠行人吧!!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就變成大家都要賠他,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出了事情,汽車、行人、啊貓啊狗、行道樹等都得賠他如果說因為行人違規,騎士無肇責而不用賠,那騎士違規,汽車駕駛無肇責是否也可不用賠套句版上騎士們說過的話,更改後:行人違規不代表機車可以撞上去,否則以後在路上看到違規行人不爽就撞上去,還可向行人索賠一筆費用。
fruits0800 wrote:看到有人在路中間,先減速再說!千萬不能有:我以為..... 的想法。 沒錯而且機車距離行人這麼近,速度又不放慢遇到這類非預期狀況當然連閃都不用閃肇責機車70, 行人30
samuraistyle wrote: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恕刪) 你是在反諷嗎..??還是你看了影片..還真心的說出這番論點..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就變成大家都要賠他,這句話..我真的搞不懂..也許是我才疏學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