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沒想到高空也可以到拍攝車禍! 神人過馬路!


isjack wrote:
沒想到高空也可以到拍...(恕刪)

這種回馬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防
我朋友的老婆就是這樣撞來的.
Tyler張 wrote:
正妹的話就帶出場合解...(恕刪)
太恐怖了
這樣過馬路真危險


雖然行人不對
機車騎士很衰
還是希望行人與機車騎士都平安


看到影片的人也能借鏡
只要多走幾步路就能安全過馬路
何樂而不為呢
很多被火車撞死的也是這樣,回馬槍轉身被火車撞飛,
不到一秒變肉醬,阿們!!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車應注意未注意,道義上,機車騎士要賠行人吧!!
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就變成大家都要賠他,
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出了事情,汽車、行人、啊貓啊狗、行道樹等都得賠他

如果說因為行人違規,騎士無肇責而不用賠,
那騎士違規,汽車駕駛無肇責是否也可不用賠

套句版上騎士們說過的話,更改後:
行人違規不代表機車可以撞上去,否則以後在路上看到違規行人不爽就撞上去,
還可向行人索賠一筆費用。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Cromarti wrote:
現在的行人最囂張了
撞死她剛好而已


現在的網友最囂張了
說政府的不好會被砍文
說民眾騎車習性不良也會被砍文
咒人死的文章卻可以存活
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有甚麼特別的考量

samuraistyle wrote:
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車應注意未注意,道義上,機車騎士要賠行人吧!!...(恕刪)


你是有看影片嗎?
這種情況要怎麼應注意未注意
Summer C.H wrote:
你是有看影片嗎?這種...(恕刪)

看到有人在路中間,先減速再說!

千萬不能有:我以為..... 的想法。

fruits0800 wrote:
看到有人在路中間,先減速再說!

千萬不能有:我以為..... 的想法。

沒錯
而且機車距離行人這麼近,速度又不放慢
遇到這類非預期狀況當然連閃都不用閃

肇責機車70, 行人30
samuraistyle wrote:
不論如何,應先判給機...(恕刪)


你是在反諷嗎..??

還是你看了影片..還真心的說出這番論點..

不能因為他是騎機車的,就變成大家都要賠他,

這句話..我真的搞不懂..也許是我才疏學淺..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