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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駕駛人,你們知道行人無敵嗎??

子彈打中毛 wrote:
對不起,我在小路上「...對不起,我在小路上「走路」的話一定是看沒車就走;換成騎車或開車,再小的路口也一定是乖乖停紅燈,而且還是停在停止線後面。

真是抱歉,沒有符合您的預測~(恕刪)


問題是你走路是不是闖紅燈啊~?沒有嘛~
車子撞上了他不會說:他也一定看了沒人呀

話說走路經常過T字形道路的斑馬線.車子只會左右轉
這時就算走過綠燈..不讓的車占多數啦~

只是一貫性的照規則來應該不難~
你自己允許的規則跟別人是一樣的嗎?
有時候亂.就是人都太會變通了...不過就只是用在自己方便的地方



每次走在那種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上,

還是有一大堆智障機車騎士不怕坐牢一樣喜歡跟行人搶快

我最喜歡搞那種騎士了,反正走在斑馬線上我就當作沒看到他

他要因為閃我而摔車也只是剛好而已

甩尾甩到外婆橋 wrote:
在下的重點是..行經...(恕刪)


不能說禮讓 這樣有點縱容 應該說 駕駛者應該要注意卻沒有注意 實為過失
若無有充分時間可以避免這過失 卻撞上行人那這樣才是有過失責任
有沒有過失 這是交由法官自由心證根據時有證據來判決 不是我們說的算的

相反若沒有過失之責 卻撞到行人 是不用負任何責任囉 以上延續前提 行人闖紅燈之情形
已經有真實案例 請自行google
既然看到這條交通規則,還能裝看不懂講出一堆廢話,

真不知道樓主駕照怎麼考到的,說不定早就被吊銷了XD

這條就是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凡經過行人穿越道,必定注意四周,小心行人,

若有老人或行動不便者行經行人穿越道至路中,優先讓行人通過,

行人再怎麼無敵,也只有在行人穿越道上無敵而已,離開一小段就不是無敵狀態了,

再說台灣的行人穿越道也不多呀,讓行人一下會有人莫名其妙就生病嗎?真是國際笑話

jokohnson wrote:
既然看到這條交通規則...(恕刪)


大大別妄下斷論..
理論與應用在實際上有差距的
現在暑假是考照旺季
常在大空地裡看到"凖考生"練7秒..
你問他們這7秒的意義..
我可以說有一半的人不知道為什麼
這就是考制上的問題
回頭來
考照歸考照..
你在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觀察(請..在台北市以外地方)
禮讓與搶快的車輛比例有多少..
只能說國民素質有差而已
又..
我所提出的質疑大大可能沒看清
人行道號誌與行人路權之關係的疑問所提出討論而已
真的!!
考試歸考試
實際狀況只能隨機應變了!!
這條規則是沒有問題的。
首先行人當然也必須遵守紅綠燈規定,
只是現在路口的紅綠燈設計行人與車行紅綠燈並沒有配合路口大小來設計時間差,
因此,在行人綠燈的情況下,行人依照號誌陸續行走於斑馬線,
但有時路口太大,且行人於行人綠燈最後幾秒才進入路口者,
根本無法順利通過路口,而該通行方向已經變成紅燈了,
故橫向及轉彎方向遇行人還在斑馬線上時,就得禮讓。
先聲明我不是戰南北,在台北和台中比起來,我在台中過馬路,車子都不會讓!
反而是行人讓車子比較多!
甩尾甩到外婆橋 wrote:
我當下看完這條文..
馬上就聯想到了要小綠人幹麻??

要不然咧,
畢竟人命關天,
你敢真的撞下去嗎? 賠得起嗎?
我可不敢這麼做!

hjfrank wrote:
要不然咧,
畢竟人命關天,
你敢真的撞下去嗎? 賠得起嗎?
我可不敢這麼做!...(恕刪)


行人本來就是無敵阿
就算你綠燈直行
行人闖紅燈
你敢撞下去嗎?

撞下去少則幾萬塊
多則幾百萬上千萬
法官判你法律上責任只要有1%
就可以讓你賠到脫褲



skiptomylou38 wrote:
先聲明我不是戰南北,...(恕刪)


台中有很多會讓的,也有很多不會讓的.

常會看到前面的讓,後面的就亂插隊

不曉得大隊長甚麼時候要安排取締"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的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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