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101 wrote:那你還不趕快懺悔消業...(恕刪) 別~別...慢慢來..我妹妹的同學是個代書..熟的很..我想明天跟他聯絡一下..看看訴狀怎麼寫比較好..士可殺不可辱..公道..是要討回來的!!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所以我才會說這些大貨車的檳榔駕駛很可憐呀,EQ真的要練一練 你這個內車道龜速併排一被嚇到就上來PO文取暖的人EQ想必練的也不怎樣不過被砲的這麼慘恐怕會對人格的養成產生負面影響EQ差事小,人格偏差就不太妙了
維尼爸 wrote:說個題外話~~直接列...(恕刪) 感謝您告知...既然不要麻煩到寫訴狀..就請我表哥(刑警)處理幫個忙好了..你知道嘛..自己人處理總是比較快的!!還有..禍首已經不敢出現了!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真是說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