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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速前進, 死守內線 <轉貼>


sony小毛 wrote:
再+1我也有看到了.有打燈.只是他車頭一過就馬上打回來了~~!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習慣不好.因為我自己也常常這樣.我打燈是為了讓我後方的車知道我要靠過去了.既然我車頭都靠過去了.也差不多變換車道完成了.所以我有時候會馬上就打回來.我不會刻意多打久一點讓後方看清楚.我剛剛換車到有打燈喔~~!
不過他這樣就叫逼車...他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逼車??超車就是逼車??或是近距離超車也算逼車~~!
我個人是覺得所謂逼車.就是車頭超過你正在行駛的車道.然後不加速用跟你相同的速度.把你逼到看你要去撞牆還是你要採煞車減速.這樣才算逼車吧~!
不知道大家對逼車的定義在哪??


我打燈變換車道時會刻意讓方向燈維持到我完全切入車道 目的是讓後方車輛沒有話說...

逼車喔? 從左側或者右側車門硬擠上來的,讓被超車者必須放油門加上踩剎車的是我認為逼車的定義

hartgez4 wrote:
我打燈變換車道時會刻...(恕刪)


確實..現在有行車紀錄器.以後我還是多打個幾秒~~!哪天被PO上網比較不會被靠爸~~!

sony小毛 wrote:
確實..現在有行車紀...(恕刪)

沒辦法啊 就是有些自以為的人會拿著片段的紀錄上來靠邀....

當然不好!~

要打燈就乾脆點認真點,也就是打夠時間!

從切換前的提示性,到持續切入的警示性,最後整車切道完成,熄燈!

這才是叫功德圓滿阿!

如果自以為打一下提示了,就算夠了,了事了!~ 那看了更火,也沒效果,一樣是看後車的緊繃神經,不是確實提醒,大家輕鬆以對!

不如不打!~

不好的警示跟遲來的正義差不多感覺...

感覺很差!...

sony小毛 wrote:
再+1我也有看...(恕刪)
antiver wrote:
當然不好!~
要打燈就乾脆點認真點,也就是打夠時間!
從切換前的提示性,到持續切入的警示性,最後整車切道完成,熄燈!
這才是叫功德圓滿阿!
如果自以為打一下提示了,就算夠了,了事了!~ 那看了更火,也沒效果,一樣是看後車的緊繃神經,不是確實提醒,大家輕鬆以對!
不如不打!~
不好的警示跟遲來的正義差不多感覺...
感覺很差!...

2011/08/13
我必須補充一下,我同意你前面打燈要打夠時間的觀點
從切換前的提示性,到持續切入的警示性,最後整車切道完成,熄燈
連貫的動作是為了行車安全不是為了自己爽。
--------------------
不是要吐你槽,但如果你超車的時候,讓後方車輛的駕駛神經緊繃
那代表你超車時無論是車速或是車距甚至是超車動作都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超車就是要超到讓後方連屁感覺都沒有才叫好的超車
一高中壢到五股是我上下班通勤的路線,有些特定路段外線確實要比內線快,某些駕駛朋友堅持限速內開在內車道,車輛表速100可實際速度只有90,而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容許10km的誤差值,也就是最高限速110km/hr,這樣就造成20km/hr的落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好能改為內車道僅能以最低110km/hr不得高於120km/hr行駛。不過這是不可能的,全台灣最塞的就是這段了。
之前、曾經在某篇報導中看過,車輛表速不可超過實際車速,但可低於實際車速十公里內,所以低於實際車速10公里算是正常誤差內,這個是政府允許的誤差,所以個人希望在內線車道的駕駛朋友、如果情況允許,請以最高限速加10km行駛內車道。
好歹開到速限+10
外側龜就算了(換成機車又不一樣了!?連外車道都不能龜
龜在內側還不到速限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高速公路內側主要是做為超車道,法條寫要以最高限速駕駛,如果有影響到要超車的車輛時,還是得禮讓。

現在很多龜車族,自我感覺我開在內線時是最高限速了,所以內側我當然可以走。話是沒錯,但是只要影響到要超車的車輛一定要禮讓.就像很多樓上大大講的,每個人車上的速度表都顯示110km,但有些是快樂表,有些是很準.那要如何判斷呢?

高速公路速度允許範圍是警方測速器的正負10%+3km(我記得有法條寫過),由此可知只要你的速度在最高速度的誤差範圍內都算是最高速度.但各位要知道的是,您行車的"最高速度也不過是在誤差範圍內(例如最高速度是100km,那範圍就是87km-113km均算最高速度,其範圍達20km以上,很多了呀),高速公路內線主要是超車道,您在內側以最高速度行駛時,請隨時注意後方是否要超車,也請注意您是否愈開愈慢,比中間車道還慢,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請離開內線車道,謝謝!!

如果真的開到最高限速了(你的速度只是在誤差範圍而已),遇到後方要超車,請禮讓之,而不是只要我開到最高限速,就老子最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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