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小媽咪 wrote:這是火星文嗎
1人是錯!
要等出死1000命就會重視(台灣特性)
一堆蓋很大高樓 都不成讓很寬的馬路(刪)
孤寂之狼 wrote:
相信這兩天新聞報很大還做後續追蹤,不曉得是不是因為AIT的座車也被牽連才會變成大條的。
但那肇事計程車司機一直都在強調是機車是從後面撞上來的,顯然認為自己非常無辜。
但如果不是因為計程車為了要載客突然急煞,會發生這種事情嗎?
相信連我也在內,很多人也常碰到這種狀況,有時計程車突往路邊急煞,甚至有些連方向燈也沒打,真的有時差點被撞到,有些司機道歉賠不是就算了,有些惡質的司機還惡狠狠的瞪著人家~~
只罰$1500會不會太便宜了呢~~我覺得這種危險切線等危險駕駛行為應該要做記錄,到一定程度就得撤銷他的營業登記,這樣或許才可以嚇阻吧。
另外事發的內側兩線車道,禁行機車這個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吧...(恕刪)
+1
計程車經常為了載客緩慢開在慢車道檔路
更糟的是很多開在內線的、遇到路邊有人招手就不管右邊有啥機車直接橫快車道過去搶客
還有一堆對向車道看到這邊有人招手就來個無敵大迴轉的
感覺上台灣的機車騎士命很不值錢.....
@小葉@ wrote:
是像這一台一樣嗎?不...(恕刪)
+1...
沒錯狀況一模一樣...
自己很常坐計程車,
運將搶客的行徑很離譜,有逆向、無敵大迴轉、闖紅燈,緊急靠邊..等,
所以招計程車也要有技巧,
如綠燈前進間、於50公尺前、避免十字路口、並排車邊、單行道...等,
所以認為政府有設招呼站之需要,
標示可招計程車之範圍及線段道路以防隨招導致危害。
就是有這麼多人懶到就算兩手空空也不願意舉起手來,經年累月下來造成司機無所適從,乾脆看到人站在路邊就靠過去,同時也造成一個惡性循環,越來越多人用眼睛攔車...然後回到前面。我只開兩年,這種情況卻遇過不下上百次,這種懶人比例非常的高啊。
另外我很好奇,計程車開快點看到客人要停靠時會被說惡意急煞不管後面死活;開慢點又要被說阻礙交通浪費道路資源...那不然請問是要怎麼開?
還有載客地點的問題,有沒有人想過如果扣除紅線、併排、公車站、消防栓、路口10公尺等等不應該停車的地方,台北市還能搭計程車嗎?尤其路口10公尺,最多人攔車的地方就是路口,如果上述地方都扣掉,台北市有哪裡可以攔計程車?就算是電話叫車,除非你叫司機停進你家車庫,不然還不是一樣的問題?話又說回來,那些指責計程車為了載客亂停車的人,你們又曾經考慮過司機停下來載你的地方能不能停嗎?要是有的話,計程車根本不會有這麼多爭議,什麼叫自己的錯也都說是別人的錯,難道客人明明在路口攔車我搖下車窗說這裡不能停車你走前面一點他就會聽我的嗎?換成是你你看我往前開你是會乖乖的離開路口還是站在原地攔下一台?選前者的算我佩服你這樣行吧。
還有立委說要加重對司機的罰則,我只能說沒開過計程車也看過計程車在路上跑!乘客的上車地點到底是乘客決定還是司機決定啊?根本沒搞清楚狀況!這個多往前開兩公尺就會被乘客投訴的年代,司機到底能夠決定什麼?某些人又在幻想什麼?要修法的是應該要罰乘客而不是罰司機好不好,沒人在不該停車的地方攔車自然不會有司機亂停車的問題啊喂,這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懂嗎?

我不否認部分同業的開車習慣真的很差,但是不該由我們承擔的責任與罵名我又為啥要跟著同業一起擔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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