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afu wrote:
闖紅燈的都回老家了
因此多半不會這麼做
有能力的可能還會包個紅包給對方家屬...(恕刪)
都無罪了..還這樣做..是討打嗎???

我知道你是筆誤啦

t29712900 wrote:
如果去撞火車,不知道是誰要賠誰呢?
死者為大嗎?....有多大呢?...
David-Kuo wrote:
要批判也該有點前後順序跟分辨差異
David-Kuo wrote:
我是引述新聞的節錄重點、並不是引述法官判決的細節(後者是)
這中間本來就有差異、有啥好批判的?...(恕刪)
David-Kuo wrote:
未砲而砲、您開心就好
gmtmkm wrote:
我說,樓主啊,也用不著這樣呀!
多看看各種觀念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