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
說的沒錯..當然不是...(恕刪)
哀~沒辦法~這裡就是這樣
守法~卻被別人逼的要違法
只能大家一起努力改變
讓這個環境更好囉

orea2007 wrote:
只有一張A4紙印著幾張小小的影像。
一看就知道是某位善良好市民的行車記錄拍來檢舉的。
從影像看來,我並沒有檔到他的路,因此這位善良市民
應該只是好心的想用罰單來提醒我這邊是禁行機車道,
機車不應該走進來。所以我也很感謝他的提醒,也幫交通
大隊感謝這位市民熱心的花費自己的時間做這次的舉發。
不過小弟15年的騎車經驗告訴我,還是內側車道比較安全,
以後小弟為了自身安全,還是會秉持我的原則,不鑽車陣,
跟上車流的走在我認為安全順暢的車道上。600元就當作
幫助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回饋社會,畢竟小弟是榮民子弟,
成長過程中接受了不少政府的幫助,雖然是杯水車薪。
最後再次謝謝這位熱心市民對交通安全的付出!謝謝各位!
也祝大家行車平安。...(恕刪)
cdyao wrote:
抱歉,我舉公車專用道...(恕刪)